Center for Studies of Media Development, Wuhan University.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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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信息 | 比较传播研究:内涵、意义与推进路径
发布时间:2020-05-02 作者:CSMD 来源:CSMD

2019年11月14日,由武汉大学媒体发展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澳大利亚迪肯大学传播与创意学院主办的第二届比较传播研究国际研讨会在武汉大学召开,其中一场就比较传播问题展开学术对话。

对话嘉宾包括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克利福德·G·克里斯琴斯(Clifford G. Christians)教授、澳大利亚迪肯大学大卫·马修(David Marshall)教授、美国杜克大学肯尼斯·罗杰森(Kenneth Rogerson)教授、郑州大学张举玺教授、复旦大学沈国麟教授和武汉大学单波教授。论坛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唐佳梅教授主持,华中师范大学辛静副教授共同翻译整理。

六位中外学者围绕“什么是比较传播研究”“比较传播能否促进对话”和“如何避免比较传播中的中心化和二元对立”这三个问题展开交流与探讨。学者们一致认为,比较传播研究应该致力于引出对话、促进交流。虽然消解中心化和二元对立有一定困难,但各界应该正视差异的存在,秉持平等、合作、谦卑的态度,面对人类交往的事实,寻找对话的可能。


图1:学术对话现场

一、理解比较传播研究需要新思路

唐佳梅:今天我们讨论的第一个问题关注比较传播研究本身,根据各位学者的理解,什么是比较传播学?其内涵和意义是什么?
       大卫·马修:首先我谈谈对比较传播研究的理解。传播本身是一种交流形式。无论通过语言、文本、图像、动画还是增强现实或虚拟现实技术,传播都是讨论和对话的手段。传播结构可能起源于某种单向表现方式,比如电影、演讲或书籍中的叙述形式。但即使是在这些单向传播形式中,也显然嵌入了某种因素,能够建立与传播的联系和回应。传播是一种在人类文化中交流共享意义的形式。它在文化内部和文化之间被解读、重读、误读和翻译。引入“比较”这一概念说明,即使传播的形式多种多样,但可以确定的是,传播是一种解释性比较的结构。
       传播是多种多样的,文化很显然是多样化的,作为传播第一载体的语言也独特各异,因此需要进行比较研究。即使在同一语言群体中,亚文化、地区、民族、社会阶层和性别也各具差异可以比较。我认为这些差异比较对定义传播本身是有用的:我们试图将思想从一个人传播给另一个人,人类之间的传播是最基本且最重要的传播形式,也是我们最致力于研究的对象。比较传播是一个研究路径,关注差异和特性,旨在探索构建更好的交流方式。
       我们需要认识到比较传播研究还需要探索更深层的差异。传播技术与传播类型、传播模式中的文化差异一样,都值得进行比较分析。当一种传播技术跨越文化会如何?是否会有变化?例如,在不同文化的网络传播中,社交媒体的传播技术和技巧在哪些方面存在异同?
       最后,我认为比较传播研究是尚待完善又亟待推进的学术方向,需要探索更好的跨学科研究路径。也许传播的网络化,语言、文本和图像的转换融合都表明我们需要探寻更多跨学科的交集。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历史学、信息学、语言学、人工智能和政治学为研究者提供了更多传播学研究的交叉点。当代文化对这些跨学科知识的探索与理解带来了诸多挑战,要促进这些跨学科交汇点,就要将传播学融入当代文化中,促进比较传播学发展。
       肯尼斯·罗杰森:“传播”的定义非常宽泛,可以指大众传播、人际传播、跨文化传播,也可以是计算传播中的0和1。但其中包含两个关键点,首先,传播过程是相互联系的,无论是人际传播还是计算传播,都相互联系。其次,传播是否重要,与传播的议题密切相关,比如环境问题和健康等实质性问题的传播就能凸显传播的重要性。比较传播研究对我而言,关注的是不同文化背景下和不同传播语境下的传播系统,其意义在于更好地了解与我们不同的做法,从而观照并改善我们自己的状况。
       克利福德·G·克里斯琴斯:马修教授把新兴的比较传播研究放在宏观的历史语境中探讨,我也想从传播研究的发展历程来简单阐述我的观点。我认为比较传播学研究与主流的发展传播学研究完全不同,而后者是过去70年传播学研究的标准。当然,传播学的发展很复杂,但我想通过两、三则文献阐释我的观点。1964年,威尔伯·施拉姆出版《大众传媒与国家发展》,那时的国际传播研究是基于产品、国民生产总值和技术基础,因而以发达工业社会作为标准,为了发展现代化模式而将国家分为发展中国家、欠发展国家和落后国家。为了能够比较,发达工业国家建立了某些同质化的认同标准。这一发展路径的传播学在不断延续,1980年的麦克布莱德报告论及新世界信息秩序的构想仍在沿用这些标准。是否拥有更多工业世界发明和传播的信息技术,在某种程度上成为衡量不同国家属于发展中国家、欠发展国家还是落后国家的参照标准,这样的标准是有缺陷的。简言之,难道我们现在理解的发展传播学所蕴含的思想不是等级化的、帝国主义的、以及高度西方化的吗?
       单波教授和马修教授为何发出比较传播研究的新倡议?我认为他们是想通过这样的新倡议和国际学术研究来避免过去研究传统中的问题和缺陷。这种新倡议不仅仅是对过去传播研究的一点调整,也是在尝试探寻新理论或新理解方式,是以比较的方式来进行国际传播的研究,不再以帝国主义、等级制度、发达工业国家作为标准。在与单波教授、马修教授和他们的同事的交流过程中,有三个想法尤为让我激动。
       第一点,坚信传播是不断发展进化的过程,人类无一例外地在此过程中将世界符号化,赋予其意义并发展生活中的文化。他们一直强调自然语言和生活体验,在研究不同文化时非常重视对文化和民族主体性的比较,这是一种创新性的想法。马修教授提出了一个非常复杂的难题,即所有人都被符号化时,意义生产的过程是一种主体间的现象。这种主体间性的观照唤醒了定义人类世界、形成历史传统的各种文化形式。马修教授在演讲中做了一些关于科学比较研究的评论。在我看来,研究人类作为符号创造者如何处理自然语言比处理人工语言更具有革命性的意义,因为人工语言的统计技巧和数理逻辑也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呈现文化差异,但无法达到我们人类所享有的主体间性的意义层次。
       第二点,比较传播研究具有重要价值。这种研究帮助我们理解如何用新的方式对自然语言和生活情境进行比较研究。传统研究使用复杂的统计方法进行了不少有价值的研究,这些研究的确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传统的方法路径不能保证比较传播研究能够按照两位教授设想的去推进。另外这里还有一个基本承诺,那就是用不同的方式来思考普遍性。总之,其中心思想在于我们思考的既不是抽象的,也不是建立在数理逻辑中的普遍性,而是人类内在的、跨文化的、跨国的价值观,这将成为我们跨文化比较和判断的标准。
       第三点,这种新的思维方式不断推动多样性和民族性,这也正是倡议的核心。这避免了陷入从文化相对主义到哲学相对主义的非逻辑理性之中,新闻传播领域的研究常常陷入这一巨大的范畴谬误。我们要讨论如何保持文化相对性、文化多样性和民族优先权,但同时拒绝导向相对主义。在此意义上,比较传播研究是一个令人兴奋的新的研究领域,它将成为我们研究中的历史性的转折点。
       张举玺:我多年从事国际新闻传播研究,我认为比较传播研究是一个比较新的研究领域。传播学发展到现在100多年,比较研究是个比较古老的话题。从宏观角度看,比较传播研究隶属于跨文化传播研究范畴,旨在比较研究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个体、群体或组织之间进行交流、交流技巧,以及跨越交流障碍的最佳方法与路径。从微观角度看,比较传播是人们依据特定的认识与实践目的,将一事物与其他事物的属性和特征加以对比,来确定事物之间的共同点和不同点的一种思维方法。运用这种思维方法从事信息传播研究,通过大量信息传播现象,总结归纳出某种结论或者规律。
比较传播研究有稳定的研究对象、研究目的和研究方法。其研究对象和范畴一般设定在不同国家、不同文化、不同学科间展开比较,具有跨文化、跨国家和跨学科的特征。其研究目的是从多个向度上扩展研究视野,探究普遍性与差异性。比较传播研究还有两个重要前提,即比较的双方或者多方具有可比性,同时还需具有历时性或者共时性。
       沈国麟:我想从比较传播的初心或者出发点开始谈起。第一,我们在自己的文化领域或者制度范围内发现一个传播现象,得出了一个初步的结论或者解释,我们想探寻在其他文化或者其他制度领域里这个现象是如何解释的,或者是这个现象是否在其他领域或者文化范围内依然存在?并呈现出什么特点?所以比较传播的出发点是在一个更大或者更普遍的范围内解释某个传播现象,并总结特点和意义。
       第二,比较传播研究也是一种理论上的抱负。往往我们在做比较传播研究的时候,都想探讨总结出理论的模式,而且来寻求这个理论在人类生活中的普遍意义。举两个政治传播领域中比较经典的例子:首先是我们熟悉的《报刊的四种理论》,在这本书中几位作者总结出了报刊的四种模式,分别是:威权主义模式,自由主义模式,社会责任论模式和苏联模式。其次是2004年出版的《比较媒介制度》,书中探究了18个欧洲和北美国家的媒介制度并总结出了极化多元主义、民主法团主义和自由主义三个理论模式。从中可以看出,不管这几位作者研究的是整个西方世界还是整个人类的新闻问题,他们的抱负都是通过比较研究总结得出人类传播和人类新闻制度的通用模式。因此,比较研究的学者其实都有一种理论上的抱负,希望通过比较研究来总结相对具有普遍意义的人类传播模式或特点。
       单波:前面五位学者从人文的、科学的维度探讨对比较传播学的理解,我自己来此讨论这个话题,内心是比较忐忑的,因为我讨论的角度,这个“communication”是欧洲人的发明,也许我们中国学者还没有开口就落入到西方的话语体系中去了。按照法国学者阿芒•马特拉(Armand Mattelart)的说法,communication这一概念背后是一个围绕着贸易、殖民、战争、革命的不断转换所演绎的欧洲历史,受理性主义、进步主义、技术主义所支配。因为这种独特性,“communication”在其他语言之中基本找不到完全对等的词,可译性比较差。在这种情况下,比较传播学的定义历来都是西方意义之上的。
       迄今为止,比较完整的比较传播学定义来自德国比较传播学者托马斯•汉尼茨(Thomas Hanitzsch)编写的《比较传播研究手册》(Handbook of Comparative Communication Research),从三个角度定义比较传播研究。第一个角度,比较传播研究涉及至少两个宏观层面的单位内(体制、文化、市场及其子元素)关于至少一个与传播研究相关的观察对象的比较。第二个角度,比较研究与非比较研究不同的是,它尝试超越单一案例达成结论,并在其各自的情境中解释分析对象的差异性和相似性。我比较欣赏他的“情境之中”。第三个角度,必不可少的一点是,比较分析的对象必须基于一个共同的理论框架,这是通过使用对等的概念和方法实现的。马修讲授所讲的“persona”这个概念,也许在中西方具有一定的对等性。同时,西方意义上的“比较”也有多重含义,一是宗教意义的异端模式,确定异类;二是主体原则和个人主义意义上的自我意识,认识一个完整的自我,确定我是谁;三是认识论、知识论意义上的辨析相似性和差异性,建构知识的确定性。理性主义很讲究知的确定性。
       但要和中国人谈比较,必定会涉及“天下”理念和“关系”理念。“天下”是空间性的也是时间性的,但它不同于国家概念,内涵高于国家的利益、价值和责任。“关系”内涵宇宙万物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理念,所谓“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也就是天下人能够和谐共处的人伦秩序),所谓“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天下万物能一同发育而不相互危害,各种行为准则能同时进行而不相互矛盾,小的德行像河川一样到处流淌,大的德行像天地一样化育万物。这就是天地之所以被人称颂的原因),“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实现了和谐,则万物即可生长发育,如果完全相同一致,则无法发展、继续)。
       综上,结合中西方的看法,我认为比较传播学应该是传播活动的情境化比较,包括客观情境的传播、主观情境的传播和关系情境的传播。

二、比较传播研究如何推动对话

图2:唐佳梅教授主持论坛

唐佳梅:感谢六位学者的分享,帮助我们从历史、动机和比较的多角度理解了比较传播学的内涵。这是我们讨论比较传播研究的开始,接下来的问题是比较传播研究在什么情况下会带来对话?怎样能更好的促进对话?
       大卫·马修:首先,比较传播研究能够带来对话。比较传播是一种鉴别差异、促进信息和知识交流的方式,它确实能产生对话。此次研讨会的一个目标即是,与学者们建立坚实的科研联系,使这些对话产生有价值的、切实的进展,使我们能够合作开展研究项目。会议采用同声传译帮助大家相互理解,正说明我们要交流比较的理念是比较复杂。其实,传播的过程就像货币流动一样,货币从一个地方流通到另一个地方,这种交换过程或许也可以用“市场”这样的词汇来类比传播过程中的互动。所以当我们坐在这里听着各位学者演讲,就已经开始了一种交流。由于每个人的研究偏好不同,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理解,但我们能够坐在这里进行对话,是因为我们有坚实的科研联系,论坛也为这种交流提供了可能。建立坚实的科研联系,就如流通的货币一样,从一处流通到另一处,并非一日之功。比较传播研究亦如此。几十年甚至数百年之后,信任的一些概念才能真正融入到传播的理念之中。
       我们的研究对象是比较传播,我们这些人,这些学者正是在推动传播的跨区域交流,正因为我们有这样的思考方式,才有可能进入跨文化、跨学科的交流,如果我们都能这样思考。就有机会推动学术对话,但这需要时间和投资,我们正在朝这个方向努力。
       肯尼斯·罗杰森:比较传播研究可以从很多方面做比较,就像几位学者谈到的,可以比较跨文化传播、语言、意义、媒介制度等很多维度,这些比较都能促进对话。
       几年前我做过一项比较研究,就世界范围内报道恐怖主义的媒体及其报道进行比较。为恐怖主义找到一个普遍认同的定义已被证明是难以实现的,所以这不仅是恐怖主义该如何定义的问题,而且还关乎于我们怎样将这个定义加诸于人。尽管公众、学者和政府可能没有共同的定义,但可能被归类为恐怖主义的事件还是在报纸、电视和社交媒体上引起了极大关注。这种情况带来的分析方面的挑战在于,尽管在如何定义恐怖分子和恐怖事件具有不确定性,但这些事件的肇事者却被认为具有新闻价值。这项比较研究旨在更深入理解描述这些事件的语言,看看记者和公众用什么样的语言呈现恐怖主义。
       研究通过比较分析全球五次恐怖事件和五家地理位置靠近这五起事件的新闻机构及其报道,探讨地理位置的远近是否会让媒体报道发生变化。研究发现,地理位置远近的确影响报道,而且事件如果发生在与媒体所在区域有更多文化联系的地方,报道也会相对更加积极。这种跨文化媒体报道的比较研究个案虽然不是概念探讨,但也能证明比较研究能够带来对话,这样的研究虽不能立竿见影地改善问题,但能够指出语言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从而有助于发现我们能在哪些方面加以改善。
       克利福德·G·克里斯琴斯:我的回答是肯定的。如果比较研究基于共同的预设和相同的核心概念,则可 以产生对话和相互理解。比较的标准不能采取发达工业国家对问题的定义和研究方法,这是比较传播研究应当区别于传统发展传播研究的基本前提。那么比较传播研究该如何带来对话?
       自由和责任是传播实践中长期存在的议题。广告,公共关系,传媒研究、电影业和新闻业,所有形式的传播实践都面临着自由和责任的关系问题。在西方的自由—责任关系中,自由是首要理念,责任次之,且主要限制于法律领域。全球北方(Global North)强调的自由是不受政府干预的自由。西方民主国家认为核心概念是自由,但事实并非如此。将自由当作压倒一切的主导理念,在一些存在威权、独裁或贵族统治的发展中国家以及处于转型社会的新殖民主义非洲都行不通。为了进行交互式、对话式的比较研究,我们需要自由与责任相结合的基本理念,这一核心理念为问责。
       问责是一个很难翻译的词语,存在各种解读,但可以确定一个基本定义,即责任人已被赋予了职责,必须为其履行职责的结果负责。责任人对其行为负责,意味着他们可能被要求对自己的责任义务做出解释或接受评判。担责是责任人就合法指定方的正当要求进行解释说明,因而问责行为具有关系和交流的核心性质。所有行业本质上都要进行问责,如新闻,医疗,法律,教育等。当一个人拥有记者,医生,律师,老师的头衔,就确立了自己的职责。职业不同,职责各异。教师教育学生,医生治愈病人,律师为客户服务,而新闻记者则为公众服务。
       媒体运作中的问责制需从三种不同角度来考量:媒体对政府,对同行专业人士以及对公众负责。第一种是法律问责,指承担惩罚的责任。法院审判是否有罪,国家给予法律处罚。媒体可能依法承担民事或刑事犯罪的罪责。第二种是同行问责。当个体被共同认可的共同体成员认为应受道德谴责时,则应该受到责问。同行可合理地对某一个人进行评判,并给予公开或非公开的惩罚,或给予负面评价。这种问责形式将道德与法律问责区分开,我们没有违反法律,但负有道德上的义务,不去违背承诺或破坏名誉。第三种是社会问责。职业人士对其服务的公众负责,当其出现不当行为时,社会可以要求其做出相关答复和解释。也就是说,记者和编辑会因玩忽职守而受到指责。这种问责制下,个人或组织会因疏忽或失职而受到质疑。我觉得,比较传播研究要产生对话就要关注同行问责制。形成对话的、多产的、互动的比较传播研究需要在同行问责的维度进行比较,这样才能突破国界和制度的限制。
       张举玺:刚才马修教授提到比较传播研究要有强烈的科研兴趣和愿望,这是一个前提,其他两位教授提到要有可行性的话题。比较传播是属于跨文化传播研究中的一个范畴,跨文化其研究对象和范畴一般设定在不同国家、不同文化、不同种族、不同学科间展开比较。所以想要产生对话的途径,便需要有共同的话题和共同的兴趣,这是实现对话的另外一个前提。最近在中国乃至世界的网络上有一个流行词“聊天死”,这个词就包含了一种比较传播的涵义,即如果没有共同的话语和对话的环境,那么可能对话也将不存在。
       沈国麟:我觉得当然是可以产生对话的,我们今天的论坛就是一个很好的对话场合和机会,我想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来阐述比较传播研究的对话可能。
       宏观层面来讲,比较传播研究不是为了比较而比较,任何比较研究都是从问题出发的,在一个宏观的问题上我们具有对话的可能。例如一些西方学者经常会问一个问题,即国家政府和媒体的关系是什么?其实他们的前提是,在他们的体制里,媒体是独立于国家政府之外的一个制度设计。在这个问题上中国学者可以寻求与他们的对话,在我们国家的整个语境中,传统媒体是国家政府的一部分,所以这个问题在做比较研究之初,我们就可以进行对话。
       中观层面来看,比较研究往往会从几个点或者几个变量来展开。《比较媒介制度》的作者在2012年考察了在西方世界之外的以中国、印度为代表的亚洲国家、拉美、中东等地区的媒介制度。其中运用了四个变量——媒介市场结构、政治平行程度、记者的专业主义和国家角色。这四个变量体现的是考察自己国家媒介制度时的切入点。也许这四个变量的选择本身就包含了西方中心主义的视角,那么从我们的角度来讲,就可以修正甚至增删这四个变量,这就是对话的可能。
       微观层面来看,比较研究要多做一些描述性和分析性的研究,而不仅做规范性研究。我们不要带着先行的理论框架来框住比较对象,而应从实际出发,从比较者观察的对象本身出发,多做描述,多做分析,这样才能寻求微观层面对话的可能。
       单波:刚才大家都给出了肯定的回答,好像说明我们天生就会带来对话,但实际上每个人的回答都设立了条件,因为对话充满了道德感和责任感。但为什么实际上对话又常常变得不可能呢?哪怕是我们在分享意义,分享情境化的行动,对共同兴趣的事物进行探讨的时候,为什么对话会消失呢?是因为对话处在权力关系之中。
       比较传播研究经历了一些比较范式的转换,如传统与现代、西方与东方、北方与南方、西方与全球、去西方化等。无论范式怎么转换,这一领域都摆脱不掉 “中心论”的陷阱。德国学者托马斯·汉尼茨(Thomas Hanitzsch)表达的记者比较研究中的苦恼尤为典型:我们竭尽全力清除研究中存在的民族中心主义的部分。然而,就像其他有益的尝试一样,我们也不能完全摆脱研究中存在的民族中心主义的风险。
       学术研究的全球政治经济结构不可避免地在概念知识、方法技巧、研究资源,以及学者的流动性方面制造不平等。但汉尼茨的态度值得欣赏,就是时刻保持对比较传播研究的民族中心主义的反思。这种反思会使我们小心翼翼地对待自己的方法,将促使我们形成开放的态度,在情境化的传播实践中发现对话与非对话关系。我们从对方那里获取了什么,弥补了自己什么样的缺失,这是真正在分享。但处在不理解和对抗情境是更多的情境,我们需要寻找对话与非对话的尖锐对立,寻找传播实践中的视域交叠和共同的传播理念。
       同时,要实现比较范式的跨文化转向,我比较认同刚才张举玺老师提到的跨文化转向,以理解和沟通为诉求的理论旨趣,以通向更加开放和包容的比较思维。即强调文化间“和而不同”“万物并育不相害,道并行不相悖”。对文化多样性和特殊性的强调并不意味着滑向相对主义,而是要在普遍性和特殊性、全球性和地方性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这样我们就能在比较之中渐渐地趋向对话,在对话之中获得自己新的看法。

三、比较传播研究如何消解中心化和二元对立

唐佳梅:单教授在回答中提及了比较传播研究中需要克服的二元对立和中心主义的陷阱,那么比较传播研究是否能够消解二元对立和中心主义?如何去中心化,如何避免比较传播研究中的二元对立?
大卫·马修:我对第三个问题的答案仍然是肯定的。二元对立和中心主义是我们在传播研究中很多方面面临的难题,比如传播中存在的关系与权力的不对等,但我们还是有可能在研究中克服这些难题。比较传播的研究路径方法认同事实和信息的不断变化,并促使我们发现差异。
       比较传播研究可以使我们看到以下三个维度的不同之处:第一,在不同文化中和文化之间知识形成的差异;第二,不同学科和学科之间的交流模式和局限性的差异,如何促进其传播以发展新的洞见,也存在差异;第三,传播的技术结构和平台差异,以及传播技术发展如何在文化内和文化间促进新一轮信息、知识和共享的变革。我们现在需要的是能够认识到以上三方面的差异,在比较研究项目上加以有效利用,从而促进比较传播更进一步发展。
       肯尼斯·罗杰森:我也认为传播研究中的确存在这些问题,不过我想用另外一个词来说明这一点。造成这种情况的一大原因是“救世主情节”,即资源丰富的集团或国家提供通信和技术资源以“帮助”其他国家,带来显而易见的问题。首先,这种做法慢慢使接受帮助的国家与提供资源的国家越来越相似;第二,提供资源者的价值观和做法不一定是最好的,也不一定具有文化上的适用性。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法在于我们要对自己的工作保持谦卑,不要觉得自己的研究能回答所有问题。我很喜欢沈教授有关描述和规范的观点,我更愿意通过描述性的研究帮助我们理解问题,而不是告诫他人解决之道,摆脱“救世主情节”,便能促进对话的建立。所以我的答案是:保持谦卑。
       克利福德·G·克里斯琴斯:传播学的比较研究并不会造成分裂。比较研究是基于一种世界思维,世界主义在这一领域的争论很激烈,但比较传播研究是建立在世界思维的基础上的,不受国家边界的束缚。世界上196个国家和61个地区都有各自的法律制度和公民权利,对此我们必须尊重。但除此以外我们是否还有世界思维?把世界看作不同的人类群体,各自展示自己的历史、传统和经验。这种思维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作为人类,世界各地的人都有尊严,在这个深刻的意义上,都在追寻生活的意义。当我听到论坛发言者的讨论时,我认为他们是理解世界思维的,并能够帮助我们从这个角度思考,世界思维跨越了地理位置和国家边界的藩篱。
        最重要的观点还是倡导多元主义。世界思维能否超越联合国的概念,在发展国际关系的同时,还能突出个体的理性和权利?世界主义意义上的世界思维在于着眼于地球上的人类群体。我相信我们可以避免社会科学研究经常产生的对立。世界主义的研究仍然反映的是民族—国家的思维模式。在我研究的伦理学领域,以哈贝马斯这位杰出的话语伦理学家为例,但他的研究仍是基于国家框架。因此,比较传播研究应当由具有世界思维的学者来开展,逐步探讨形成超越个人权利,民族国家和国家边界的思维方式。
       张举玺:地球上现在之所以丰富多彩,是因为我们和而不同。中心化一旦发展起来,就意味着我们都只从自己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对一些欠发展的族群来说,这可能就是一种不公平。所以比较传播研究真正地去中心化和避免二元对立的最好办法,就是坚持平等。平等使双方不再评判谁强谁弱。前面几位教授都强调要支持相对较弱的群体建立他们自己的传播体系,我觉得很好。另外去歧视化也非常关键,民族没有孰优孰劣,生活在这个地球上,一律平等,如果能摈弃歧视化的心态,那么我们就可能去掉中心化,避免二元对立。
       沈国麟:我觉得比较传播研究中的中心主义是不可避免的。因为每个学者做比较研究都有自己预设的文化和学术研究立场,随着中国越来越强大,也许过几年会出现中国中心主义,我看到现在一些研究已经出现一点中国中心主义的苗头了,所以在比较研究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中心主义的倾向。传播学之父施拉姆在最后涉足国际传播和发展传播学,其中也预设了西方中心主义的立场,即西方来帮助非西方国家,通过传播的手段来发展国家。
       回过头来看,我早年做美国的研究中也预设了中国的视角和立场。比如我的博士论文是研究美国政府的媒体宣传,我的预设立场就是从中国政府宣传的角度来看美国政府的宣传是什么样的。因此中心主义很难避免。那么如何减少这种中心主义或者二元对立呢?唯一的方法就是各个国家不同文化范围内的学者能够共同合作,且平等合作。我的硕士导师张国良教授曾帮助美国的帕梅拉·休梅克(Pamela Shoemaker)教授一起做过 “什么是新闻”的一项跨国研究,那时候各国学者比较平等地合作,共同探讨新闻这个词的定义在世界各国的变化和呈现出的新面貌。
       单波:确实,中心主义表现为各种形式。在中国有中心主义,从晚清到现在没有消散过。现在在传播研究中还有非洲中心主义,印度中心主义,为什么大家做研究都有这样的偏好呢?我觉得这是一种思维上的偏好。中心化、二元对立都是一种简单的倾向,使比较传播研究变得可以理解。中心化前面已经谈过了,固守于本质主义、一元主义、绝对论和决定论,或者表现为装扮成普遍主义的特殊主义。比较研究中的影响研究方法常常预设了中心的存在,最后又证明了中心的存在以及偏离中心的存在。而平行研究方法又预设了二元对立的存在,比较的双方都被简化,陷入本质主义逻辑。霍夫斯泰德的“文化差异的维度”理论比较典型地体现了本质主义视野下的二元对立,所谓差异就是本质的差异,两者的联系与互动被忽略了。
       在我看来,解套的办法是面向人的普遍交往的事实。互联网时代人的交往是随时随地朝着各种可能性和复杂性方面发展。刚才学者们讨论了人的复杂性,概而言之,人是传播关系和交往关系的总和。由此转向多元主义思维,即地方与地方、人与人相互联系,方式多种多样。任何人与地方都在不同方向、不同维度与外界发生联系。传播活动中的丰富复杂性应该值得我们关切。但政治上、文化上的多元主义虽然现在很流行,但也常常突出差异性、排他性。多元但是排他,并不能真正化解中心论和二元对立。我认为还必须进一步提供文化间性(interculturality)的条件,文化间性的观照可以超越差异化和相似性的陷阱,转向一种学者们都提到的平等交往关系的建构,包含竞争、协商、合作等多元交往关系。基于文化间的互惠性理解来观察交往中的人如何通过与其他文化互动来建构完整的自我意识。研究者们在比较之中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不断反思自己研究中可能出现的简单化现象。

本文出自:唐佳梅、辛静《比较传播研究:内涵、意义与推进路径——第二届比较传播研究国际研讨会学术对话》,原载于《新闻与传播评论》2020年第3期。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6BXW059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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