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珞珈问道 | 克利福德·克里斯琴斯(Clifford G. Christians):传播伦理与全球想象
发布时间:2019-11-12 作者:CSMD 来源:CSMD

   2019年11月12日上午,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媒介学院教授、武汉大学媒体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克利福德·克里斯琴斯(Clifford G. Christians)应武汉大学媒体发展研究中心邀请,在新闻与传播学院233会议室举办题为“传播伦理与全球想象”(Communication Ethics and the Global Imagination)的学术讲座。(中国传播创新论坛系列讲座第59期)

   克利福德·克里斯琴斯教授结合自身多年的实践体悟和学术经验,对西方传播学伦理定位及其专业性进行反思,分享了关于“媒介伦理”的研究成果,并展示了这些原则如何适用于广泛的案例和领域,与师生围绕“在全球化视角下是否有一个普适的、跨宗教、跨文化的全球伦理?”展开讨论。

1:克利福德·克里斯琴斯(Clifford G. Christians)讲座中

   克里斯琴斯教授首先从哲学角度出发,梳理西方伦理学的发展脉络,援引德国哲学家康德的观点,康德认为普遍理性的道德定律和和牛顿所发现的重力定律一样,具有普适性。而克里斯琴斯教授认为:首先,以抽象的理性为基础的伦理原则是“帝国主义式的”(imperialistic);其次,西方伦理的主轴是“个人自主(individual autonomy),个人决策(individual decision-making)与个人权利(individual rights)”。

   克里斯琴斯教授从当前占主导地位的伦理的对立面出发,试图建立一种新的伦理。他认为:“这种新的伦理的出发点是发展非帝国主义式的、非西方的普适性的伦理,不要从个人的角度思考,而要从人类的角度来思考”。这也就是他所说的“整个人类的一致性”(universal human solidarity)。而一致性的核心是:“生命的神圣性”(sacredness of life),在他看来:“对地球生命的敬畏是全球媒介伦理的哲学基础。”这是不同文化之间所共同遵从的一种协议,只有基于此基础,一个同一(common oneness)的媒介伦理有才存在的可能性。克里斯琴斯教授对此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全球媒介伦理核心理念应该应该具有的三大原则,即人性尊严(human dignity)、真相(truth)、非暴力(non violence)。

   第一,人性尊严要在全球化时代发挥作用,其范围必须是多元的。当人类尊严以整个人类的价值为基础时,它避免了由于诉诸个人利益、社区习俗和国家特权造成的分裂。但归根结底人性尊严还是关于性别、种族和民族的问题。例如:美洲印第安人(American Indian)敬畏生命,忠诚于家庭和部落;拉丁美洲(Latin America)文化认同肯定了人类的独特价值;伊斯兰教(Islam)认为每个人都有荣誉权等。

  第二, 真实性是新闻原则中最主要的,或许说法不同,但真实性是全球共识。伊斯兰教(Islam)把诚实作为沟通的基本准则;印度教(Hinduism)将真理视为至高要义,认为它是所有其他美德的来源;佛教(Buddhism)承认真理是所有思想不可动摇的基石。正如Sissela Bok所言,“真实性是人类关系的基础,当这种关系破裂或消失时,制度就会崩溃。”

   第三, 非暴力是建立在生命神圣基础上的伦理原则,它不是歌颂战争和冲突,而是强调和平。而这点,在大多数国家的新闻伦理准则是没有的。媒体伦理议程上已经出现了和平的曙光,但与争取真理、人类尊严和社会正义的伟大斗争相比,这只是微弱的曙光。

2:讲座现场

   讲座结束后的提问环节,围绕就道德理论如何应用,如何确证最根本的道德原则等问题,克利福德·克里斯琴斯教授和同学们探讨了开展媒体伦理研究与实践问题。他认为,研究社交媒体不能忽视对人类本身的研究,目前学界的研究多集中于技术更新、人性被技术控制和异化等方面。回归研究人的哲学是媒体伦理的关键,对其深化研究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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