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推送《跨文化传播的平台化转向:一种技术的政治经济学视角》。(推送为缩略版本,全文请查阅刊物)
导言:跨文化传播的开放空间
作为起源于文化人类学,拥有极强解释性传统的研究领域,跨文化传播从诞生以来就尝试着理解不同文化在深层结构和表层行为等方面的差异与互动。随着社会科学理论和方法的介入,跨文化传播研究也开始融入后实证主义的浪潮,走向基于经验数据的归纳与描绘。与此同时,二战以后兴起的批判传统也从后殖民理论等角度启发着对跨文化传播实践背后的权力关系的审视。如果从更加形而上的哲学角度把握跨文化传播研究的问题域,单波老师提出应关注主体间传播关系的建构,这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主体间交往的不确定性、群体间接触的他者化、语言间交流的差异化以及文化间的权力支配关系。”这既包含规范性的讨论,也有批判性的反思。当然,跨文化传播研究的学术史基因中还有一个非常实用主义的面向。其中既有以国家为主体的葛兰西意义上的文化霸权战略,比如二战以后的美国;也有组织,尤其是跨国市场机构和公民社会组织的沟通效率与管理效能提升策略;还有个人以语言、沟通和适应等为要素的能力提升计划等。随着大众媒体作为专业力量的崛起和以互联网为平台的多元新兴媒介的滥觞,跨文化传播的媒介化进程也获得了广泛关注,成为延伸、反哺乃至重组文化逻辑的崭新变量。
简而言之,作为一个开放的研究领域,跨文化传播自诞生以来就与复线的全球化进程保持着紧密互动,也在与多元学科的交互中夯实了自身的理论基础,拓展着研究的外围空间。在差异被放大、偏见被加剧、交往被悬置的后疫情时代,跨文化传播有着更加沉重的历史使命,在规范重置、知识创新、主体动员、技术采纳等方面,为全球或区域共同体的建立打造共识性的意义空间和交互性的实践平台。在这个历史脉络和现实语境中,本文尝试将传播政治经济学在数字时代的一个重要延伸——“平台化”(platformization)研究作为切入点,探讨信息与传播技术如何通过再造传播的物质基础参与跨文化传播的实践转型以及相应的跨文化传播研究的理论转向;与此同时,从以技术或平台为分析对象的政治经济学的结构主义视角,对以意义的构建、分享、协商等为核心的跨文化传播的人文主义路径进行补充。作为一种规范性讨论,本文也希望借此回应超级数字(网络)平台时代的到来,批判性地讨论其对全球社会信息系统的重构性影响以及相应的文化后果。
一、后疫情与数字平台:跨文化传播的新实践语境
借助互联网由军用到民用的转型大势以及信息高速公路成为国家基础设施的政策潮流,数字化进程在全球快速但不均衡地发展起来。数字化生存也从技术布道者的隐喻转向沉浸式的生活现实。然而,除了不均衡的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导致的基础设施层面的全球数字鸿沟,数字化的进程也并不如技术进化论者和自由主义者所想象的那样一如既往地带来解放性的潜能。当数字融入和数字排斥同时存在,且均有全球性或地区性的社会乃至文化根源,丹·席勒(Dan Schiller) 在《数字资本主义》一书中的担忧就显得充满洞见:互联网作为拯救者——这一乌托邦表达了一种久远的渴望。用科学知识为历史解毒:真相一一信息? 一一将让我们自由。”乔迪·迪安(Jodi Dean)进一步运用“传播资本主义”(communicative capitalism) 的创新概念来描绘数字技术所带来的并不是抵抗性或解放性政治,而是“去政治”或“后政治”,使得政治变迁愈加困难。在此基础上,数字或传播资本主义所带来的更多的是隔离而非互联,导致了更多的个人化而不是共同体建设。在这个意义上,数字化延续了人类传播史中的基本矛盾,尤其是传播如何与社会进行互构,而并不像“技术拜物教”(technology fetishism)所预设的那样,必然引领进步主义的未来。
因此,在宏观的资本主义框架里探讨技术、传播与社会的关系,我们既要看到这一结构性的矛盾,更要看到数字化的历史性。这也是本文的讨论语境。20 世纪 90 年代初以来,在全球新自由主义政策的呵护下,互联网走过了快速发展的近三十年。世纪转换的泡沫年代也没有阻挡其加速扩张的步伐。可以说,互联网通过释放人类社会的交往潜能获得了史无前例的技术性成功,更在“放松管制”的全球政策里成为市场和资本主导的新媒介化传播空间。然而,现代资本主义的驱动力再次将这一新兴媒介导航至权力的集中化轨道上来,也重复验证着垄断化一一这一资本主义内在的基因逻辑。
与广播电视等基于公共频谱资源分配的垄断性传输平台不同,互联网市场遵循了类似内容市场的垄断化逻辑(比如好莱坞),依托资本的支撑性力量在短期内形成了寡头垄断的全球性和地区性市场结构,并反向干预或重组着传统的媒体格局,缩小了曾经的公共和市场两种媒体制度的显著差别,在可见的市场性和隐约的或不可保证的公共性上渐行渐远。
对何塞·范·迪克(Jose van Dijck)等学者来说,平台社会在走向全球的进程中面临着确保公共性以及化解包括意识形态在内的系统性对立等问题。因此,至少在新冠肺疫情爆发之前,全球社会的平台化趋势就已被识别出来,相应的新旧传播问题也浮出水面。
2020 年初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在隔离政策的高压下,全球社会的平台化进程加速,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物理空间内的流动性降低与虚拟空间内的流动性增加同时发生,全球互联网流量大幅增长,数字平台加速扩张,社交媒体、网络视频会议、流媒体音乐、网络购物等新旧平台公司成为全球经济下滑趋势中的最大赢家,实现了高效率的逆向增长;第二,在突发的公共危机面前,在有限的社会重建时空里,在众多国际组织和政府的治理失灵条件下,平台化继续沿着全球数字鸿沟的结构性轨迹前行,目前并未呈现出鸿沟缩小的本质性变化,并顺势造成了"平台富有”和”平台贫穷”之间的全球平台鸿沟(platform divide);第三,对每个与互联网世界深度绑定的群体或个体而言,数字化生存的曾经正在转向平台化生存的当下和未来,对沉浸式数字技术的系统性使用正在转化为对大型数字平台/公司的系统性依赖,在这一人与技术,或者从更深层次来说,人与资本的主客体关系调整中,平台化彻底重建了连接的逻辑和传播的机制,打造出一个新的依托数据和算法,拥有强大“可编程”也就是“自动化”能力的“计算基础设施”(computational infrastructure)。
基于以上结构性和历史性的梳理与分析,平台化或者数字平台对全球范围内的跨文化传播的影响主要源于其对社会信息系统的重组,而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和蔓延加速了这一重组的进程。如果说跨文化传播研究处理的是人与人、群体与群体、社会与社会之间,尤其是我者与他者之间的关系问题,那么,在逐渐深度平台化的全球信息和交往生态中,这一关系正在被一种结构性乃至垄断性的力量所干预,那就是商业驱动的、拥有强大资本和技术能力(尤其是算力),主导整个网络世界的数字平台,而我们每一个人,不管是我者还是他者,都是这个平台数据的消费者和生产者。与此同时,世界也逐渐进入一个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人机对话新时代。
除此以外,数字平台还从以下方面显著影响着跨文化传播的实践:
第一,渠道霸权,包括平台垄断与平台分化。数字平台的垄断性主要基于其渠道霸权,也就是对信息流通和社会交往渠道的全方位截流与整合。不管是个体的、群体的还是组织的,曾经多样化的传播渠道都在数字平台依托资本和技术能力而强力下沉的过程中被截断和重组。比如在资本、技术乃至政策战争之后,传统出租车行业已经成为打车平台的优秀成员,传统视听内容制作行业也被整合进视听分发平台的垂直生态中,更不用说制造业在电子商务乃至短视频、直播平台面前羸弱的议价权。通过把控互联网世界的入口,数字平台成功主导了社会信息系统。当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平台垄断是和平台分化共生的,即在单一平台无法垄断全部社会信息生活和掌控所有计算基础设施的前提下,各个行业都在平台化的进程中形成了单一平台主导的格局,另外有部分跨行业平台在进行“八爪鱼”式扩张。以中国为例,前者如滴滴和美团,后者如微信和支付宝;在国际范围内,前者如亚马逊和优步,后者如脸书和微软。至少从业态的角度而言,综合性和专业性平台的垄断局面业已形成。然而,值得进一步关注的是,就上述平台公司的资本结构来说,融合而不是分化,集中而不是分离,也许才是真实的状态。
第二,内容孵化,包括多边供需与权变生态。对数字平台来说,基于其内在的商业性,那些具备流量生产力的内容往往成为被技术扶持的对象,从而形成了看似人(比如网红)与平台在流量商品化和货币化上共赢的局面,但后面跟随的却是众多贡献了流量却无法被算法给予稳定收入的底层数据劳工。虽然他/她们也在满足着、享受着平台所带来的展示、交往和群集的需要与乐趣,但却无法掩盖平台在主导和利用多边供需关系以及权变性的内容商品来最大化流量经济的盈利动机。需要说明的是,我们这里谈到的“平台资本主义”逻辑并不能完全替换文化逻辑,我们也可以轻易发现基于网络平台的充满动能的跨文化传播实践,比如多元文化主义、网络民族主义、二次元文化等,而要看到平台动能与文化逻辑的互动关系,一方面要强调跨文化传播本身被数据化为平台资本的生产力;另一方面也受到这一商品化的内容孵化机制的影响,不得不遵循某些宰制性的“技术代码”(technical code),从而倾向于去技能化和机器化或自动化,以更加利于广泛的分享、分发和转发,而不是服务于跨文化传播的沟通和达成共识的目的,这往往加剧了文化间的矛盾和冲突,在现有文化价值之外创造出基于新的虚拟连接性的新文化集群和相应的传播现象。
第三,网络效应,包括流量逻辑与算法推荐。数字平台大多以“网络效应”(network effect)为最终的运营目标,以保证最大化的流量收益和垄断性的市场地位。为了达成这一目标,算法和算力被置于生产力的核心位置。接着上文有关内容孵化的分析,算法这一计算基础设施的核心,借助大数据的持续滋养,在平台公司的技术倾向之下,逐渐成为平台社会里最具影响力的信息流通把关人、关系网络搭建者和信息茧房建造者。在大多数情况下,算法的终极目的就是实现网络效应,让人们在平台上花费尽可能多的时间。就具体平台而言,算法的机制和倾向也往往不同。比如,社交媒体平台更注重关系的深度培养和一个相对封闭的虚拟社交网络空间的建设;视频分享平台更注重情绪激发和共鸣,是一种明显的情感经济模式;电子商务平台更注重消费习惯的全方位打造和消费信息的全流程服务。在这个前提下,跨文化传播虽然有着突破时空局限进行互联的可能,却往往被限制在算法所推荐的内容和关系里,成为数字平台实现网络效应的构成性力量。
第四,身份杂糅,包括参与文化与圈层流动。如上文所述,数字平台上的跨文化传播往往受到算法的干预和重塑,在平台培育的内容生态中成为充满变动性的产品,并从结构上服务于网络效应的达成。因此,参与者的身份杂糅现象变得愈加明显。首先,借助最底层的连接性潜能,数字平台上的跨文化参与在规模和范围上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通过发布、讨论、观看、聆听、消费、游玩等方式,全球网民可以在互联网上与任何地理空间限制之外的媒介化文化形态进行互动,呈现出身份的快速流动性和杂糅性。其次,这一互动尽管存在,但却需要与数字平台的内容孵化逻辑和网络效应目的保持一致,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加持,否则将成为平台内容系统中的活跃但边缘性组成部分,在这个意义上,参与文化尽管有着传播的解放性潜能,但却遭遇了数字平台设置的流量天花板。最后,由于上述结构性限制,大多数基于数字平台的跨文化传播往往沦为文化内传播。这里的文化内传播一方面包含线下文化群体的线上化,这些文化群体依然保有自身的文化结构和文化价值;另一方面涉及基于网络表达和行动的表层性以及不稳定的群集性而出现的多样化的第三种文化,是一种流动性的圈层化传播,看似开放而多样,实则封闭而脆弱,散点式地存在于数字平台的传播生态中。
第五,地缘政治,包括平台对立和数字冷战。这也许超越了一般的跨文化传播逻辑,但却日渐成为全球平台系统内部的新的结构性矛盾,并反过来为传播、交流和沟通设置了冰冷的政治性障碍。新冠肺炎疫情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这种平台对立,尤其是中美之间的数字地缘政治,使得正常的文化交往被悬置,阴谋论在网络空间散布,新自由主义的市场主体被政治化并被推向数字冷战的前沿,基于数字平台的跨文化传播成为政治攻讦的话语合法性来源。Tik Tok 就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例。除此之外,算法及其带来的自动化内容产制也加剧了这一文化对立,它虽然隐藏于后台,但也将平台的政治倾向推向前台。
二、平台化转向:跨文化传播研究的创新可能
在数字平台的垄断性影响下,在新冠肺炎疫情的系统性干预下,跨文化传播的实践在很大程度上也正在经历平台化的进程。换句话说,跨文化传播从主体、内容到渠道都开始融入或者说依赖数字平台主导的新型社会信息系统或信息基础设施。这个设施本身由商业利益驱动,以网络效应为目标,无法保证公共性或共享性。另外,跨文化传播也日益受全球范围内数字地缘政治的裹挟,带有更多的政治性意涵。在这个背景下,跨文化传播研究也需要超越单一的媒介中心主义思路,从考虑新媒介如何与跨文化传播进行互嵌或互动的传统路径中走出来,系统性考察数字平台如何从底层的信息传播的角度主导跨文化传播的时空再造,也相应地影响了我们与他者以及各个族群、阶层、性别之间的交往方式和意义建构。在这个研究路径的转型过程中,技术的政治经济学不可忽视。
其一,长期以来,跨文化传播研究确实关注了新媒介或新技术在跨文化传播实践中的重要角色。比如,陈国明(Chen Guoming)认为这一新兴领域包含如下三个维度:民族和族群文化对新媒介发展的影响,新媒介对文化和社会身份的影响以及新媒介(特别是社交媒介)对跨文化不同方面的影响。罗伯特•舒特(Robert Shuter)进一步提出了新媒介研究是跨文化传播的新前沿的论断。他认为,这一新的前沿领域——包含新媒介与跨文化传播、文化与新媒介两组关系——将集中探讨跨文化接触的数字理论,改善和拓展 20 世纪的跨文化传播理论以及挖掘数字世界中的突出问题。肖珺则以更加宏观的学术视野追问了新媒体跨文化传播的理论脉络,聚焦于跨文化传播的边界从民族国家走向网络社会,跨文化传播的主/客体呈现出异质性多样化的对立统一,跨文化传播的方式是媒介融合下的共享、互动和创新,跨文化传播中的文化认知意味着数字文艺复兴等话题;除了这一基于个体解放的理论预判,她还提出了新媒体跨文化传播的一系列现实困境,包括自由与伦理的两难、开放的时空与抗拒性的文化认同以及上升的理性与强化的自我言说的矛盾。在很大程度上,这一跨文化传播研究的新媒介延伸往往基于两个理论假设,一个是新媒介所挖掘的个体化的跨文化传播潜力,尤其是在多平台广泛参与和虚拟社群的自主性建立方面;另一个是身份问题的流动性和杂糅性以及跨文化交往的多边不确定性。在价值立场上,新媒介对跨文化传播的作用往往被认为主要是正面的。除此之外,此类研究往往以解释学和社会科学的方法为主,批判性分析较少。基于上述简要梳理,也许,我们可以提出,现有的有关新媒介的跨文化传播研究仍然存在技术的盲点,对技术的历史性、生产性和背后不平等的政治经济权力结构及其对跨文化信息流动。身份认同和社会交往的系统性影响缺乏深入理解。我们也许可以说,技术的问题意识早就在跨文化传播研究的视野中,只是需要考虑将其放置在怎样的讨论框架里,而本文认为,至少需要从单一的工具性或媒介化框架中走出来,进入更加宏观的技术批判领域,尤其是在少数垄断性数字平台主导全球传播生态的当下。
其二,如何将平台化的视野纳入跨文化传播研究,实现一种宏观意义上的技术性转向?本文尝试性地提出如下认识论和方法论建议,以及可能的跨学科融合路径。
从认识论上说,跨文化传播研究需要进一步超越源自文化人类学、语言学以及后来包括媒介研究在内的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理论所坚守的“文化本质主义”(cultural essentialism)的深层思维模式,打开文化的构成空间,尤其是思考新的信息与传播技术及其背后的政治经济驱动力如何参与甚至引导文化表达与跨文化交往。
从价值论上说,跨文化传播研究需要持续反思“民族中心主义”或“国族中心主义”(ethno-centrism)立场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复杂面向,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所激发的遍布全球的民粹主义浪潮之中。在全球传播的平台化转型语境下,这一反思更需要结合对数字平台的地缘政治批判,以及对算法驱动的数字民族中心主义自动化产制的警惕。
从方法论上说,跨文化传播研究需要在考虑技术与文化互嵌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技术中立主义”的影响,吸纳批判的技术哲学等理论传统,持续解构技术的社会和文化过程:与此同时,要更加关注技术的生产性,尤其是数字平台如何通过规训用户来孵化符合自身政治经济目标的内容生态和人类社会的线上交往方式,特别是特定互联网平台如何在经济动能和政治合法性的互构框架里,主动孵化内容(文本和关系),创造跨文化的或称超越文化差异的第三种文化,或设立一种可以被称作“超文化回声室”的新传播边界。
为了达成上述学术宏愿,相应的理论创新也需要跟进。从平台化研究的角度来说,传播政治经济学近年来将数字平台当作对信息化资本主义批判的理论增长点,尤其关注资本和市场力量在其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如果跨越不同文化边界的传播实践以及虚拟文化社群日渐成为数字平台上内容商品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多元沟通与相融的文化逻辑是否也受此影响,变得更加遥不可及?
本文引文及注释从略,详情请参阅原文。
引用参考:姬德强.跨文化传播的平台化转向:一种技术的政治经济学视角//单波.跨文化传播研究(第三辑), 北京: 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2021:17-28.
作者简介:姬德强,中国传媒大学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院副院长 ,教授,博士生导师,媒体融合与传播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传媒大学)研究员 ,数字伦理研究所研究员 ,国际媒介与传播研究学会(IAMCR)国际传播分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