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心研究员廖秉宜教授的专著《中国智能传媒和广告产业规制政策与伦理规范研究》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传媒智能化背景下中国传媒和广告产业竞争力研究”(16JJD860002)最终成果之一。
智能时代传媒和广告产业的规制路径探索
当前,人工智能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全新的智能经济产业形态初步显现。人工智能技术正在重构传媒产业和广告产业,包括从宏观的产业结构、参与实体、市场规模的转变到中观的组织架构、生产流程、业务重心、合作模式、盈利模式、效果评估的调整再到微观的产品体验、从业者职能角色、互动关系的变化。人工智能技术作为传媒产业和广告产业的重要推动力,渗透进传媒产业和广告产业发展的各个环节。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5G、智能物联网等为代表的新信息技术促进了中国智能传媒产业和智能广告产业的创新,也带来了更多的可能性。
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延展助推了典型的注意力产业——传媒产业至一个新的高度,传媒产业受益于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的广泛应用,为时刻分析用户注意力及消费需求提供可能。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渗透与发展,提升了传媒内容生产的效率,丰富了传媒内容产品的形态,改变了传媒产业人才的分工和知识结构,从各个维度改变整个中国传媒产业的生态。
人工智能技术也深刻地改变了中国广告产业的生存形态与竞争格局。智能广告产业链逐步完善,智能广告公司数量快速增长,同时,智能广告市场竞争也渐趋激烈。无论是市场规模、产业组织和产业结构,还是产业生态、产业规制方面,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运用,都进入崭新的阶段。
中国人工智能技术和产业的快速发展,为传媒产业和广告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驱动力。一方面,算法的进步带来成本降低,算力提升可为智能传媒产业和智能广告产业发展赋能;另一方面,5G作为革命性的通信技术会给智能传媒产业和智能广告产业带来深刻的变革,无论是传输效率的显著加快还是用户体验的提升,5G技术将带来更为广阔的想象空间。由此可见,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升级和应用,是中国智能传媒产业和智能广告产业的核心主题和发展逻辑。
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其本身就伴随着一系列的政策、法律、伦理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在智能传媒产业和智能广告产业的发展中,既存在人工智能的共性问题,也面临智能传媒和智能广告的新问题,亟需学界和业界引起关注。人工智能技术环境下的内容海量、即时、个性化等特点,使得针对智能传媒和智能广告的市场监管难度加大,虚假新闻/广告、隐私侵犯、数据买卖、数据造假等行业问题依然存在且隐蔽性更强,同时人工智能技术驱动下对智能技术的过分追捧、眼球效应的极力追逐、弱势群体权益的漠视、算法推荐构造的过滤气泡等问题,则成为了新的产业问题。此外,产业发展所需的合适的组织架构、人才储备等,也是智能传媒产业和智能广告产业发展需要关注的。上述问题会深刻影响中国智能传媒产业和智能广告产业可持续发展。
在实践层面,这些问题会带来以下方面的影响。首先,人工智能技术的滥用或错用、人才的匮乏会削弱技术本身赋能产业发展的能量;其次,产业链上的主体权责不清晰会导致不同环节中涉及不同类型参与主体的违法或失范行为发生,影响新生态的建立与可持续发展;再次,对工具理性的极度推崇带来的伦理风险,一方面会引起“寒蝉效应”,不利于用户洞察、内容生产、需求满足、效果实现等诸多环节,另一方面会使得用户处于被动的非良性的数字生活状态;最后,滞后的产业政策、法律规制和伦理规范,也会使公众对此类知识感知与运用延迟,面对精准追踪、巧妙隐匿的技术侵犯,大众缺乏相关素养和能力进行合理应对,也会出现越来越多陷入消费主义旋涡的迷茫消费者和数字诈骗等各类数字技术违法行为的受害者,用户因此成为商业目标和犯罪目标共同瞄准的弱势群体。
中国智能传媒和广告产业规制政策与伦理规范问题,成为传媒和广告学界、业界亟待研究的重大课题。该书从产业政策、法律规制和伦理规范三个方面,审视中国智能传媒和广告产业的现状及问题并提出优化路径,以期为学术研究和业界实践提供学理支撑和路径指导。
作者简介
廖秉宜,博士,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媒体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武汉大学“珞珈青年学者”,武汉大学“智能营销传播研究青年学术团队”负责人,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访问学者,中国商务广告协会中国青年品牌学者论坛理事会副理事长,中国广告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广告主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新闻史学会传媒经济与管理研究委员会常务理事。主要从事广告与媒介经济、数字营销与品牌传播研究。出版著作《中国广告产业发展研究》《中国广告监管制度研究》《智能营销传播理论与实践研究》《数字内容营销》等。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多项课题。曾获中国广告优秀论文一等奖、中国国际广告节长城奖(广告学术类)银奖、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中国杰出数字营销青年学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