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文化传播》第五辑序言《互惠性理解的通路》
人类再次陷入战争、疫情、饥荒等多重灾难和危机之中。面对人际交往层面的种种冲突和伤害,跨文化传播需要不断探索协商和理解的路径,以期具有不同价值观、文化背景的个体或群体以一种共享的、开放的传播观互相交流。置身于文化间互构的我们,彼此不但可以共存,而且能互联和协同,在交流的基础上相互影响和互相修正,使得全球文化成为一种为了沟通的传播文化,最终结束对“他者”文化的先天恐惧,共享一个多样化的世界。那么,互惠性理解(reciprocal understanding)如何构筑可行的通路?
跨文化传播中的“互惠性理解”被认为是从东方主义话语所建构的同一性和支配性的理解结构中分离出来,表现为在文化差异中形成互补性知识,强调文化观念的互相印证,把在刻板印象、民族中心主义、意识形态等基础上达成的理解当作对他者的敌意,努力基于生活事实与文化的动态发展进行对话式理解。单波的这一观点从文化间对话的角度提供了对互惠性理解的阐释框架。这一框架强调了文化差异的前提条件,接受差异的对话式理解和互补性的知识形成是人们在跨文化关系中丰富自我、平衡自然和社会环境的重要起点。
关于互惠性的论证渗透在不同学科中,本文试举两例。
美国经济学学者塞缪尔·鲍尔斯(Samuel Bowles)与赫伯特·金迪斯(Herbert Gintis)通过大量的经济学及博弈论模型从社会生物学、遗传学等多个角度描绘人类的互惠性和合作行为的发展。他们发现,互惠行为在人类的合作中存在最为广泛,互惠性可以被理解为人在合作中对他人福利的关注以及包含维护伦理规范愿望的社会偏好。人们认为合作是应该做的事情,并且享受这样做;人们不喜欢被不公平对待,喜欢惩罚那些违背公平规范的人。互惠性之所以如此广泛地存在,是因为人类具有独特的能力,可以建构制度并对习得行为进行文化传播,社会偏好因此得以扩散,文化传播的制度环境也创造了一个社会和生物生态位,有利于互惠的、利他合作的社会偏好通过基因—文化模型得以在人类中逐渐演化。
人类学基于互惠关系视角构建互惠人类学。互惠人类学概念意在强调不同人群、社会之间往来互动并交互作用的基本形态,其最初由奥地利人类学家理查德·图恩瓦尔德(Richard Thurnwald)在1915年提出。随后,英国社会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B.K.Malinowski)将互惠设定为一种“基本社会组织的对等性的形式”,将其运用于社会之间往来关系的一般性解释,进一步强调互惠是个人、亲属群体、村落、区域之间基于相互需求的强制性纽带连接,这种相互性就是一种互惠性关系。美国华裔文化人类学家阎云翔通过考察20世纪90年代中国北方农村的礼物流动过程,挖掘了村庄中的互惠原则和社会网络培育,他不仅拓展了互惠机制中礼物的类型,还指出互惠原则并非具有普遍性,农村礼物流动中的互惠性会与人们社会地位的等级差别相冲突。人类学将互惠视为一种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人群之间相互交往、联结和捆绑的不分离状态,是社会与文化之间的互相依存。
经济学的实证研究和人类学的田野观察都描述和验证了互惠性在人类社会交往中的广泛存在。经济学研究将互惠性分为亲缘互惠、弱互惠和强互惠。亲缘(血缘)互惠根据亲缘关系密切程度来决定其利他倾向;弱互惠,作为一种互惠利他行为,是在互惠预期下不具有亲属关系的个体交换利益或者好处的互动过程;强互惠指即使不能预期从行为中获得收益,人们却仍然愿意与他人合作或惩罚搭便车者而牺牲自己利益的行为偏好。社会学、法学、哲学、管理学等学科亦有对互惠性的深入阐释,以揭示存在于人类社会实践中的交往行为。人类合作的社会机制成为互惠性持续运作的重要因素,人类的互惠性由文化传播扩散,交换的形式和意义随着文化的不同而不同,因此,互惠性同时也是文化的表达。从传播的角度阐释互惠性理解,特别是从跨文化传播的角度探查日常生活和文化的动态发展将是一项颇具挑战性的工作。
传播作为一种权力,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对人们精神世界的塑造之中,进而影响人类社会的文化轨迹。身在跨文化传播的难点和痛点之中,我们之间还能互相理解吗? 通向对话式的、互补性的理解如何可能? 人们在交往和互动中希冀实现的彼此依存与合作怎样实现? 互惠性理解的内涵可以从感性、理性和建设性的三重维度再做思考。
其一,感性的理解。在文化多样性和复杂性的情况下,人世间存在基本的共同价值,我们与他者之间保持着近乎出于本能的尊重、敬畏和关怀,这也是跨文化传播中强调的感知和共情(empathy,也译作“移情”)的价值所在。值得注意的是,人类尽管有互惠性理解的基因,但每个个体理解他人的立场并产生与他人相同情感的能力则不尽相同。“共情”作为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生物学、神经科学等的交叉领域的研究已显示其复杂性和争议性。共情是亲社会行为、利他主义和道德的生物学基础,其有生物进化的时空发展过程,比如,初级的共情形式以情绪传染(emotion contagion)的方式在人类社会中弥漫,特别是高兴、悲伤、疼痛、恐惧等情绪的传染在人类认知和社会行动中普遍存在,但脑区区域内功能的变化会影响生物体的敏感度,使得我们的行为动机和行动过程出现变化。共情神经科学的研究者拓展“生物—社会心理—脑—行为”的理解范式,提出“共情是通过感受、识别、理解和分享他人情绪状态的能力和能量而产生的与亲社会互惠、利他和道德相关联的进化行为”。跨文化传播聚焦文化间对话、互补在人类共在共存、情感智慧和谐发展中的价值,互惠性理解是站在他者的角度和立场,有意识地进行换位思考,尽可能地将自我悬置起来,进而理解他人的感受和思想,并在情感层面实现共振,在共情的体悟中通往理解。
其二,理性的理解。互惠性理解中理性的价值常常显现在文化间的冲突和矛盾中。首先,扎根于人类普遍主义的价值理性是互惠性伦理的基础,人们在多元文化构筑的日常生活实践中也需要互惠的文化建构与共同合作的文化创新。其次,基于生活交往的工具理性是互惠性理解的出发点,每个人从自我出发,在建立自我的主体性中与他者进行合作,行为的互利性将生成人们更加稳定的关系。最后,重视对话的沟通理性是实现互惠性理解的方法,沟通理性“重视谈话、辩难,并没有一定的目的,但通过沟通、理解、认识慢慢地发展我们的人文资源”。价值理性、工具理性和沟通理性将促成我们获得更好的互惠性理解。当然,理性的互惠性理解受制于很多因素。首先,面向差异的他者,文化间距离的调整始终存在,其前提是对竞争性和互惠可能性的认知和判断。其次,面向主体间交往的不确定性,理性互惠性理解的风险始终存在,冲突和焦虑也是文化间适应的必然过程。最后,面向文化间的权力支配关系,不均衡的信息流动始终存在,文化间的特权和偏见限制了群体间接触和认同。
其三,建设性的理解。互惠性理解历经感性、理性的理解后将通向更具创造力的过程,在跨文化传播的场景、结构和关系中实现建设性的创新。建设性的理解中贯穿着人类社会的“公共善”(public good),以此抵抗私利和伦理利己主义的侵蚀。现代社会出现的特殊性、功利性的价值取向令普遍性、公共性缺失,唤起和实践共同善和公共精神将更能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同道路的拓展。此外,互惠性理解中的建设性还要面向全球一体化和本土化之间的互动关系,每个个体既是全球生命共同体的一员,又与生俱来地拥有本土化意识。文化根源意识的觉醒令我们很难避免对族群、语言、性别、地域、年龄、阶级等文化差异性的坚持,个体心灵内部的这种矛盾和张力需要人们有意识地调适和平衡。最后,建设性还应更多地生成互补性知识和智慧,通过文化间、文明间的交流互鉴相互印证,一方面在客观世界与主观体验之间生成意义的流动,另一方面在主体间性的塑造、传递、修正和发展中构建解释和意义。
文化间持续生成的感性、理性,以及建设性地接触、认知和对话或许可以构筑互惠性理解的通路。理解本身也是一种抵抗与和解的过程,是我与他者、与世界的共在。
“我”不是孤立绝缘的个体,而是关系网络中的社会生命体。作为社会有机体的每个“我”,个体内部都蕴含着通向“他者”的条件和欲望,进而不断促使自我向世界开放。从“他者”的角度审视自身,向世界展开一个又一个异质的世界,是多元文化的自然生态。我们之间的互惠性理解是面向差异性的文化共存,对差异的容忍、承认和尊重是通向互惠性理解的基点。互惠性理解始终强调利他性,共同体文化的特点就是在有机的人际关系中共同创造、共同分享,利他共赢促进不同文化之间形成多重交往互动,生生不息。
“我”也是一个历史的个体,作为社会化的动物,我们自出生之后就与我们的文化和传统唇齿相依。历史的连续性赋予我们文化的身份,它是一种力量,也会是一种限制,互惠性理解不是走向文化的断裂,趋向熔炉中的同化,而是个体通过不断流淌的文化间传播实现信息的整合、意义的丰富,进而获得动态的沟通和文化的成长。
我们需要思考,如何主动尊重相异文化的主体地位,增强互惠性理解或减少文化冲突和矛盾;如何结合历史情境或时代语境进行文化间的互动;如何不断增强跨文化传播创新能力,进而推动跨文化传播实践的发展;如何有力回应全球关切与质疑、改善跨文化冲突,促进中国与全球的信任连接和价值认同。可以预见,当下诸多磨难是人类社会的自我挑战,造成人群、社群、族群等多种关系的撕裂。人类应该努力走出权力支配关系,从权力与反权力的动态博弈中探索全人类的团结之路。互惠性理解一定要通过个体生命来体验,是一种生命体的自我培养和习得修炼。或许,在共同面对的危难中,人类将有可能通过互惠性理解与沟通建构一种新型的全球社会。
本文注释及参考文献从略,详情请参阅原文:
肖珺.互惠性理解的通路[C].//单波.跨文化传播研究(第五辑), 北京: 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2022.
作者信息:肖珺,武汉大学媒体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