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ter for Studies of Media Development, Wuhan University.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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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创新研究》丨韩佳良、张雪霖:乡村振兴视阈下农村女性的媒介化实践及其主体性发展研究——基于对H省C村的经验考察
发布时间:2025-03-26 作者:CSMD 来源:CSMD

《传播创新研究》是由武汉大学媒体发展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主办的学术集刊,以中国传播问题为出发点,“在场”地感知中国传播的难点、疑点与热点,创新重建交流与社会连接的传播行动,发掘比较视角下的传播智慧,进而激活传播创新的实践与理论发展,纾解人类交流的困境与无奈。本辑由传播与社会、乡村传播、国际传播、智能传播、经济传播和博物馆传播专题研究六个部分组成,从不同角度分析了传播创新研究现状。

 
本次推送乡村振兴视阈下农村女性的媒介化实践及其主体性发展研究——基于对H省C村的经验考察作者:韩佳良、张雪霖

 

 

乡村振兴视阈下农村女性的媒介化实践及其主体性发展研究

——基于对H省C村的经验考察

 

韩佳良、张雪霖

摘要:本文以媒介化为研究视角分析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女性的媒介行为及其主体性发展问题。研究发现,媒介通过“建构”与“制度”两条路径推动村庄生活、资源和治理的媒介化并为女性释放新的生存与活动空间。在该过程中,女性从两性关系和代际关系两个维度推进自身在家庭领域的主体性解放,其也通过数字劳动与村庄媒介化所释放的就业机会参与经济活动,并在村庄公共事务和公共文化的参与中实现主体性治理。然而,她们的媒介化实践仍受到村庄传统内生秩序、村庄“圈层化”传播体系以及经济发展现状的制约。因此,本文认为,村庄女性的媒介化实践及其主体性发展与村庄社会的深层结构密切相关,乡村振兴战略也就在此意义上关涉人的全面解放与村庄文明的创新性发展。

关键词:媒介化;农村妇女;乡村振兴

 

一、问题的提出

现代化是人类矢志不渝的追求目标,当前中华民族正沿着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道路迈向新征程,但在城乡发展不平衡的事实下,乡村仍存在诸多发展短板。近年来,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现代化发展,不仅着力于“物”的现代化,还着力于人的现代化发展。正如马克思所言,“社会的进步可以用女性(丑的也包括在内)的社会地位来精确地衡量”。在此阶段,关注乡村女性的现代化进程及其主体性的发展尤其具有意义。

与城市女性相比,乡村女性在现代化进程中受到更多传统因素的影响。近年来,传统乡村与媒介化进程深度交融。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5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12月,农村网民规模为3.08亿人,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61.9%,农村地区信息沟通及视频娱乐类应用普及率与城市基本持平。乡村女性在媒介技术的赋权下逐步从默默无闻的后台走向网络前台。“多多买菜”平台团长中女性的占比为83.9%,53%的村淘直播主播为女性,互联网领域创业者中女性占55%,广大女性投身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中。她们在广阔的网络空间中创造多元身份并进行丰富的主体性实践,不断推进自我生活边界向外延伸。那么,我们要问的是,在媒介化社会和乡村振兴的碰撞作用下,乡村女性的媒介化实践是如何开展和进行的?她们的媒介行为如何助力自身的主体性发展与性别解放?她们如何在此过程中参与经济活动和村庄公共事务?又会面临哪些阻碍和困境?

二、文献综述

(一)乡村振兴与媒介研究

现代化理论起始于20世纪50~60年代。随着现代化理论和信息传播技术的发展,学界愈加关注媒介在社会变革中的作用。丹尼尔·勒纳将大众传播视为第三世界国家迈向现代化的助力器,汤普森将媒介传播置于重要的现代性分析维度之中。我国学者马杰伟和张潇潇进一步提出“媒体现代”并将媒介传播视为现代性发展的主体力量。近年来,传播学界逐步跳脱出传统的功能和诠释研究范式,将研究视角从媒介“内容”转向媒介“形式”本身,媒介化理论在此逻辑下快速发展。一方面,以施蒂格·夏瓦等为代表的制度主义学者将媒介视为一种半独立的社会力量,认为其可以依据自身逻辑制度性地对政治、经济、文化等其他社会场域产生他律性影响。另一方面,库尔德利等建构主义学者将媒介化置于主体与传播工具的过程性互动之中,关注媒介化对个体交往情境的建构与拓展如何使个体的私人实践与参与公共活动勾连起来。当前,这两种路径已渐趋融合和对话,可以明确的是,媒介化涉及社会与文化最重要的现代化过程,在某种程度上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实现现代化的主要推动力。

在此背景下,作为推动乡村现代化发展的乡村振兴战略自然与媒介化进程紧密相连。互联网已日益成为乡村振兴发展的先导力量,并解构传统的乡村传播结构。新媒体为乡村从传统走向现代提供了无限可能和契机。当前,学界关于乡村与媒介的研究主要从农民自媒体能动性实践、村庄公共文化与传播、产业发展与基层治理等角度展开。

一方面,学界聚焦农民的个体性实践,关注他们的自媒体尤其是短视频文化生产,认为媒介技术激活了农民的“可见性”。农民通过“劳动叙事”、“身体叙事”⑧等进行自我展演并收获自我价值,但又会面临商业逻辑、主体遮蔽、资本控制②等多重异化机制下的实践风险。另一方面,学界关注媒介变革所带来的村庄公共文化发展与乡村传播机制变迁。沙垚、张思宇认为媒介技术带来了农民主体性和公共意识的崛起,推动了乡村振兴的发端;王德胜、李康认为短视频技术使优质的社会精神文化资源渗透到广大乡村,促进乡村文化生活重启。在此意义上,新媒体数字传播技术成为乡村文化振兴的主要推动力,有助于乡村文化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向。最后,学界关注媒介所助力的村庄产业发展以及基层治理变迁,认为媒介本身已成为乡村发展的一种产业属性,成为乡村产业发展的“新农具”。牛耀红从基层治理角度出发,认为数字社区公共领域助力村庄迈向使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模式;吴振其、郭诚诚认为,村务微信群增进了村民之间的社会关联,为乡村善治的实现奠定了基础。

从过往的研究来看,传播学界肯定了媒介对乡村个体、公共文化、产业发展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变革所起到的作用,但更多将媒介视为一种单一的短视频或社交平台,难以从整体性角度分析其如何重塑村庄的发展逻辑,难以将媒介视为一种关键力量来勾连乡村振兴与微观个体现代化发展之间的关系。李烊、刘祖云将媒介化视为“元过程”并建构了乡村媒介化“实践-生活-结构-文化”的解释框架;王凯则从“社会建构”和“媒介制度”两个层面研究乡村媒介化现象,认为媒介一方面嵌入村民日常生活并建构出了新的社会场景,另一方面参与到更深一层的基层治理、文化治理、经济发展和城乡关系等制度层面。这为笔者从媒介角度整体性分析农村现代化转型提供了启发。因此,本文将在媒介化的研究基础上考察乡村妇女的媒介实践行为及其主体性发展进程。

(二) 媒介与性别研究

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开始关注大众媒介与性别形象以来,性别研究便成为传播学的一大研究议题。早期,学界依循传播活动的“5W”模式揭示了媒介生产环节中存在的性别不平等问题,如媒介生产环节中的性别结构失衡、女性话语权缺③、媒介内容中的性别形象以及媒介受众、效果的性别差异等。在该范式下,女性被视为一个被动且易控制的受众,忽视了媒介性别研究的多样性和能动色彩。荷兰学者范·祖农批判此类研究忽视了社会性别矛盾的本质,认为对社会性别和传播的看法过于狭隘。她主张将性别研究推向文化研究中的“话语”研究,将研究视角转向媒介社会性别的建构。随着媒介技术的演进,学界普遍认同女性逐渐不再是媒介建构的被动者,能够积极主动地进行文化展演和实践,女性的“可见性”显著增强。女性可以能动地进行身体、关系、场景多维度的身份叙事,并在媒介实践中收获情感认同和身份认同,这有助于推动性别议题的生成和性别解放潜力的释放。

学界还遵循“个体-关系-社会”的研究路径,从技术赋权的角度研究性别问题。媒介技术使女性获得媒介接近权,为其提供表达和活动的空间,女性在该空间拓展个人关系范围,依托媒介空间找到“组织”,形成“姐妹情谊”。通过技术和身体等手段,她们挑战传统秩序对女性的压迫和禁锢,并进而投身于经济活动和社会公共事务之中。当前,在平台社会的语境下,媒介为女性提供了更多的劳动就业空间,传播政治经济学逐步关注女性的数字劳动,尤为重视女性身体本身。相较于男性,女性在数字劳动中面临特殊身份制约,她们不得不通过“弱者的力量”应对劳动控制和男性凝视,还需付出更多的情感劳动以维持经济再生产。然而,女性的数字劳动有助于她们突破原有的性别分工秩序,推动自身“制造性别”并实现自我能动性与主体性。

如上文所述,学界对性别的研究经历了从着重话语到话语-身体并重的转向,愈发关注微观个体的实践和行动。媒介技术有助于女性在个体身份认同、经济就业和社会参与等领域的赋权和性别解放。然而,必须认识到这一过程往往会发生偏失和扭曲,如消费主义绑架下的“伪女性主义”、网络意识仇恨下的性别对立、弱势群体面临的数字鸿沟等。这提醒我们,女性的媒介实践和主体性发展过程中需要警惕这些潜在的问题。

(三) 乡村女性的媒介实践研究

乡村女性的媒介实践自然受到学界的关注。一方面,学界关注乡村女性的媒介接入情况和媒介素养。谢晨、杨经纬在恩施的研究显示,手机已成为乡村留守妇女的主流媒介,但她们对媒介内容的接收较为固化,媒介互动十分有限。刘济群、闫慧认为,乡村妇女的信息搜寻行为与她们所处的社会情境紧密相关,受到其认知水平、家庭角色与社会角色的影响。另一方面,学界将视野集中于乡村女性的短视频媒介实践。栾轶玫、张杏认为乡村女性短视频呈现类型多样化、内容多元化和形象立体化等特点;王琴、刘雨认为乡村女性的短视频实践有助于底层发声并重构其媒介形象;陈吉认为,乡村女性的可见呈现有助于展示真实的乡土环境,并促进女性在自我赋权下进行身体叙事。刘乐乐、张淑华认为,新媒体的赋权功能有助于乡村女性的身份重组和进行社会表达,改变了村庄传播场域中的男性一元中心格局,促进女性主体意识的觉醒和社会地位的提升。

然而,乡村女性看似自由的媒介表达背后,隐藏着传统性别约束下的女性附属观念、自我贬低和丑化后的现实偏离,以及无意识的自我物化等意识形态束缚。她们的身体叙事在平台控制下极易成为资本自我规训的产物,也可能成为消费文化下的异化商品。虚实身份的转换冲突、个体资本的匮乏,以及传统性别、角色和制度的约束,都会阻碍乡村女性摆脱“灶台”走向性别平等。

综合来看,当前学界对媒介化乡村的研究以及乡村女性的媒介化实践研究还较为有限,往往集中于媒介话语分析和少数个案研究方面,缺乏深刻的在地经验,难以从整体的社会结构逻辑理解农村妇女的媒介化实践行为。因此,本文遵循媒介化的理论逻辑,在乡村振兴的社会背景下,考察农村妇女的媒介实践如何建构了其新的社会活动情境,并制度化地推动其进行实践变革,进而解释其面临的困境和制约。

三、研究方法与田野介绍

基于研究问题,本文采用田野调研和深度访谈的研究方法,在H省C村进行为期十余天的田野调研,面对面访谈村民共22名(见表1),每名受访者的访谈时间均在3小时以上。选择此调研点出于以下原因:一是H省C村为国家级和省级乡村振兴建设示范点,具有研究代表性;二是H省C村的经济和社会层面较为发达,媒介化程度高,且村落有大量返乡人员,村内女性较多。

H省C村坐落于大别山南麓的咽喉要道,交通优势明显,距乡镇不足4公里,距县城不到20公里,村民多在乡镇和村庄生活,村庄完整度较高。C村为一个自然村落,共分两个村民小组,共有95户家庭460余人,其中绝大多数为在此定居近400年的丁氏成员。村庄的地缘和血缘高度结合,依然保留完好的宗族秩序,村民有着明显的宗族认同和团结意识,C村属于贺雪峰笔下的南方团结型村庄。

自2008年起,在乡贤的带动下,村庄开始发动村民参与村庄建设和治理。2015年,C村被H省列为美丽乡村示范点。2016年,C村成立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2017年,其被列入全国首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村。另外,村庄积极发掘传统文化,开展家学文化传播,成为县域小学生的研学基地,村民可参与此活动并有118人实现村内就业。

此外,村庄的媒介接入程度较高,各级政府和媒体单位助力村庄的对外传播。智能手机、电脑、智能手表、家庭监控设备、路由器等大幅下沉,乡村女性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微信等社交平台,美团、拼多多等购物平台均有一定的接入程度。

四、生活媒介化与家庭关系变革

互联网的本质是连接,农村女性的媒介化实践使其与村庄之外的生活世界相连接。她们的日常生活已充满了媒介的影子,习惯于刷短视频、微信社交和网络购物等媒介行为,并进行主体的文化生产。年轻受访者渴望拍出好的短视频来获得点赞和关注,并探讨如何进行文字和图像的搭配以“博人眼球”,“要穿好看点的衣服,搭配一个村里的景点,外面的人喜欢看村里的风景”(F16)。媒介也融入了她们的生活节奏,并引导她们的日常安排,“一有空就刷视频,不看就觉得缺点什么”(F02)。“晚上就想把孙子哄睡着,我好躺床上刷会抖音,不然时间不够。”(F04)相较于村内社交,外来媳妇更倾向于以媒介为载体的陌生人社交。

更为重要的是,她们的信息需求和认知态度逐步依从于媒介本身,以媒介为尺度进行思考和实践,建构出一套全新的叙事框架和行为逻辑。在此过程中,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媒介为女性在家庭场域中所带来的性别观念和关系变革,具体体现在两性关系和代际关系之中。

(一)两性关系变革

两性关系是观察村庄女性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维度,这一变化发生于婚姻关系的启动、经营和解体过程中。在婚姻关系启动之际,C村年轻女性不再将自己的人生意义依附于男方,而是追求自我价值的体现。她们逐步树立起与现代媒介相符合的婚姻观,形成媒介化的婚姻评判标准。明显的是,在向上流动和性别结构不平衡的作用下,C村女性在当地婚姻市场中已处于主导地位,婚姻标准逐步提高,如男方应满足爱情浪漫等情感性价值需求;结婚后必须和父母分开住、关注男方原生家庭、男方经济条件不能拉低女方生活水准等。另外,她们也形成了一套新的婚育话语。婚姻不再成为C村年轻女性的必备品,村庄“95后”的结婚年龄普遍推迟且有不婚倾向,少子化意愿明显增强。媒介所呈现的单身主义、晚婚主义、不婚主义等观念为其提供了支持。一位女性受访者表示不结婚没有什么问题,经常劝阻自己的妹妹不要为了结婚而结婚,也不要因为长辈的压力而盲目结婚,一定要坚持自己的想法和原则。“现在都讲真爱和双向奔赴,非爱情下的结婚会使自己受委屈,婚姻不只是两个人的事,还要考虑今后孩子的教育等问题,我就觉得结不结婚都可以,反正我也能养活自己。”(F11)“现在的女生,如果不是家里催的话,应该都不想结婚吧。”(F12)“婆婆想让我生二孩,但我坚决不生,看看新闻,现在谁还生二孩哇。”(F05)

在婚后家庭经营中,C村女性的关系变革可以从家庭管钱模式中得到体现。在调研中,笔者发现,该村中青年一代家庭多为夫妻二人自己管自己的钱,一名受访者表示,“自己管自己的钱,花钱时才有底气”(F03)。在长期生活实践和媒介使用中,女性逐步信奉媒介话语,“什么都可以图,就是别图人家对你好,管钱才是实际的”(F05),开始寻求掌握经济主动权,由此推动家庭管钱模式的变化,改变了当地家庭传统中男性掌握经济大权的局面。此外,媒介还为女性带来了更多的婚姻想象,如期待男方在特定节日送花、送礼物等仪式行为;男方尊重女性的家务劳动并主动承担家务;男方更多参与子女养育过程等。这些都成为女方家庭经营中的相关内容。她们越来越将重心集中于自己的核心家庭,避免父母的干涉和参与,推动家庭关系的现代化转向。

另外,C村的离婚状况和“跑妈”现象也较为突出,稳定的家庭关系逐渐解体。媒介既揭露了传统家庭中两性关系的不合理之处,又为女性提供了新的价值观和可能图景。C村年轻女性不再认同“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分工,进一步批判男性回家后只知道躺着刷抖音等而不参与家务劳动的行为,反对男方对自己拍抖音视频、开直播的干预,要求男方参与婆媳关系的调和,要求男方独立和上进。她们逐步以媒介为标准识别自身所处现状,面对家庭内的矛盾和冲突时已不再仅仅选择隐忍,而是跳脱出传统的婚姻叙事框架和女性角色约束,认为“离婚不是什么丢人的事,也不是什麽特殊的事”。如一名村庄女性便因丈夫不够上进而主动离婚,也有女性表示该村的男性普遍责任心弱、独立意识差,习惯“啃老”等,女性在婚姻关系的解除上更加自主。

(二)代际关系变革

代际伦理是人类代与代之间伦理关系和伦理规范的总称,在传统儒家思想的影响下,我国有着强烈的代际伦理要求和道德约束,家庭领域主要体现为“养育-反哺”关系。当前,C村的代际关系正在发生变革。

在代际视角下的公婆和儿媳关系中,年轻女性的家庭地位和话语权正逐步提升。如上文所言,C村属于典型的团结型宗族性村庄,传统父权观念浓厚,父辈和子辈之间的代际伦理较强,父母对子女婚姻有着较强的代际责任,需为子女提供购房、彩礼等支持,乃至扶持子女的婚后家庭开支。这一代际责任塑造了父母在家庭中的权威和优先地位,子女需尽到养老和服从义务,该类村庄的传统家庭伦理保存情况尚好。在此逻辑下,儿媳往往成为家庭的牺牲者和服从者,婆媳关系成为家庭的矛盾爆发点。在C村,笔者仍可以看到公婆“压迫”儿媳的一面,儿媳享有的家庭权利和需要履行的义务并不对等。但在媒介化的作用下,不少年轻女性已建构起了代际关系的新实践框架。

从育儿过程来看,年轻女性已不再完全听从婆婆的经验和意见。她们的育儿信息渠道已变更为媒介,媒介成为育儿的参照物和新权威。在传统社会中,婆婆因育儿经验而享有的垄断地位被打破并让渡于媒介加持后的年轻女性。在年轻妈妈看来,媒介可以为她们提供更为专业和精细的育儿知识,更科学地关注孩子的饮食、营养、性格、兴趣与习惯。如“孩子1岁前不能吃盐”“在孩子不同成长阶段搭配不同的营养辅食”“3岁是形成孩子性格的关键时期”等等。她们不赞同长辈“孩子哭闹就是需要洗澡”“大人吃啥孩子吃啥”“只要孩子不哭闹就好”等粗暴的育儿方式,在与长辈发生分歧时通过生气、指责等方式表达不满,以占领育儿话语权并成为育儿主导者。媒介化育儿为年轻女性提供了工具性和情感性支持,驯化媒介掌握育儿经验,减轻育儿焦虑,实现并扩大了母职赋权,提升了其对抗长辈权威的能力。在此意义上,女性实现了对育儿过程的主导,打破了传统的话语权威。

另外,年轻女性正在打破C村完全义务性的养老责任。她们将公婆是否照顾自己坐月子、帮忙带娃与是否赡养进行绑定,养老不再是单一的义务关系,成为利弊权衡下的“月子-养老”交易关系。媒介所传达的新型代际关系成为女性的追求目标,代际双方应互为尊重和帮扶,家务劳动和抚养子女是家庭成员的共同责任,而不能由儿媳一人承担。传统单向的长辈权威和养老义务不再具有约束力。尤其是在全国婚姻市场大流动的背景下,来自不同社会结构的女性对代际责任有着不同的理解。如来自原子型村庄的一名女性便认为儿媳不应承担传统的养老义务。媒介还推动代际责任进一步变迁,年轻女性更加重视自己的生活品质和生活空间。她们在家庭中追求媒介所传达的现代亲子关系,强调与子女间互有“边界”的尊重关系,双方都是一个完整且独立的个体,认为每个人都应追求人生各阶段的自由和独立。她们认为自己不应干涉子女未来的婚姻选择,也不再将为子女提供婚姻支持和帮扶视为自身义务。“我才不想将来帮他们带孩子,老了去环游世界不好吗?反正手机上都这么说。”(F08)

总体而言,从生活媒介化角度来看,C村女性主要以建构的方式重塑自我的生活方式和话语逻辑。媒介以技术赋权的方式推动女性获取知识信息、现代观念和自我认知。她们在主体性的媒介使用中建构理想的家庭类型,树立以媒介为依据的两性关系和代际关系预期,以媒介为尺度衡量自我家庭生活并付诸实践。在生活经验、区域差异的碰撞以及现代化诸要素的共同加持下,她们推动了家庭范围内两性关系、育儿方式和代际责任的变迁,由此主导家庭关系的平等化走向,实现对传统秩序的反抗。但由于其所属村庄空间仍具备深厚的共同体特征,媒介逻辑并未成为必然要求,她们仍需面对诸多传统村庄的实际生活,在一定程度上会妥协于既有秩序。例如,年轻一代虽然推动了代际分居,但采取了一种分居不分家的合作方式,她们在婚后仍需父辈在村庄人情仪式开支等方面进行经济支持。

五、资源媒介化与经济就业活动

社会形成和运作于不同场域的互为连接之中,媒介场域在其中发挥重要的他律作用,嵌入并影响各场域的变革,从而推动社会结构的变迁。在媒介化乡村建设中,媒介本身的“注意力逻辑”促进了乡村资源的创生、流动和结构转型。一方面,媒介延展并建构了村庄的全新资源空间,媒介将村庄与外界相连接,带动村庄资源向外延伸,农村妇女可以在此资源空间中进行可见的数字劳动;另一方面,媒介化乡村的发展得益于村庄的可见性价值,村庄发展的规则和资源愈加依从媒介逻辑,媒介制度化地影响了村庄的发展路径,并在其中释放新的经济和劳动空间。媒介化乡村的推进为女性提供了新的且具有性别优势的就业机遇,她们在该逻辑下参与经济活动并获得经济主体价值,从而打破了村庄劳动资源和就业市场的束缚。

(一)媒介建构与数字劳动

在短视频平台、团购平台以及微信社交平台等媒介接入C村后,该村女性逐步利用媒介资源进行经济生产活动,其劳动形式愈加媒介化,这一劳动形式主要体现在视频直播、村庄团购和个体产销之中。

在视频直播中,C村女性主要存在两种劳动形态:一个是非专业的个体直播,另一个是MCN机构下的专业直播。村落里已有女性尝试开直播,这一行为可以缓解她们,尤其是外来媳妇在村庄适应过程中的孤独感和无聊感,另外,她们可以利用空闲时间赚取收益。她们的直播内容主要是与网友闲聊,将自己的后台生活搬至网络前台进行展演,其私人生活成为可供观看和消费的商品。“网上的人不就喜欢聊这些吗,不然他们打赏钱为了什么?”(F15)此外,MCN机构也助力村庄女性通过短视频生产、直播以及小程序经营来进行媒介劳动。作为个体的女性在缴纳费用后加入专业机构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培训,依据机构提供的热点选题和平台经验生产口播类视频以快速积累粉丝,通过网友点击其短视频所链接的小程序接口和直播讲解“如何在抖音赚钱”等来变现。待粉丝基数足够大时,她们再转向长视频生产以赚取更多的点击收益。MCN机构推动旗下学员引荐他人加入机构以赚取抽成费用,鼓励学员成为机构的坐享抽利者。在此类劳动形态中,MCN机构管理学员的媒介实践行为,规定其短视频生产所需的时空场所,并对其劳动过程进行精细化数据控制,如每天要更新5条视频,30天内达到1万名粉丝等。MCN机构善于推动村庄主播的人际关系再生产,实现村庄人际关系和社会交往模式的再现,以“老板游戏”引导主播不断引荐新人,在对主播的意识形态控制下维持和推动资本的再积累。对于C村妇女而言,这一数字劳动形态具有突出的参与价值,她们在既有的生活场所中完成劳动并获得经济收益,在接触媒介前沿中探索和了解新鲜事物,由此获得物质和精神上的满足。

团购平台也下沉至村庄,拼多多、美团已在C村两个村民小组中开设团购点。其中一个团购点是村庄商店,另一个则因是团购点而成为村民小组的交换中心。媒介平台的落地既依赖村庄的既有传播格局,又会重构新的信息枢纽,赋予村民生活场所新的媒介功能,使其具备连接和生产属性。C村的两位团长正是两名女性,她们的住所成为连接村庄与外界的关键节点。在外生活的年轻人为父母和孩子选购生活用品,并通过物流系统将其配送至团购点,团长再通知村民自取或上门配送以完成这一劳动过程。团长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平台算法下的抽成费用,她们通过两种方式提升收入:一是进行社群运营,团长在其所建立的团购群中不断发布商品信息,根据村庄特点调整发布信息的方式和语言风格,以提高村庄的团购使用率。C村一位团长运营着包含72人的团购群;二是利用熟人关系发掘新用户,一方面增加购物群体数量,另一方面赚取平台的新用户奖励。

这两种劳动实践反映了团购在村庄的共有逻辑,即发挥团长的意见领袖作用,推动村庄人际关系的再生产,以完成产品的销售。村庄的熟人关系网络使团长在劳动过程中需要付出更多的信任和情感,物流配送工作实际上降低了平台的物流成本,而团长的村庄人际关系运营和发掘也服务于平台的资本再生产。对于两位团长而言,她们以较为自主的方式完成劳动并获得收益,避免了失业和完全的经济依附关系。在此过程中,她们还扮演着传递村庄信息与交易的关键角色,提升了自己在村庄中的地位,并获得自我价值。“我也不怎么需要耗费精力,反正总会有人买,尤其是过年年轻人回来之后买得更多,也不强求,有多少赚多少,赚点零花钱。”(F06)

在个体实践中,媒介拓展了农村女性的信息资源获取和要素投入渠道,为其提供自主就业机会并拓宽经营范围。C村一名女性通过短视频平台习得手工制鞋的方法,根据拼多多等平台的同款鞋类价格拟定售卖价格,然后将鞋款发布在短视频平台进行销售。她通过私信功能将鞋子卖到了上海、江苏等地,媒介参与了经济活动的生产、定价和销售全过程。与传统的乡镇集市相比,媒介平台所建构的陌生人销售网络减少了基于劳动价值认可的沟通成本,拓展了销售范围,增加了经济收益,获得自我认可。“我一开始也在乡镇摆摊卖,但她们普遍认为自己也可以做,觉得做鞋没什么了不起,也就嫌卖得贵。但在网上卖的时候,别人就觉得你手艺巧啊,然后也不怎么讲价就买了。”(F15)

在上述三种劳动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村庄数字劳动与既有研究的差异和新特点。一是村民的参与价值更为明显,数字劳动在精神和意义内核上为村庄女性提供了自我实现和重塑主体的新可能;二是资本平台的增值依赖村庄熟人关系网络的作用,其推动了人际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总体而言,媒介所建构的新资源空间在一定程度上破除了女性获取资源和进行经济参与的障碍,为其提供了获取、连接和释放自身价值的机会,提升了她们的自我经济价值和村庄存在感。对于村庄女性而言,对数字劳动的参与和解放意义更为明显,这也是她们走向村庄和社会公共舞台的路径之一。

(二)媒介制度与本村就业

对农村女性而言,她们的经济生产活动与所处的社会场所密切相关,村庄的发展程度对其经济参与有着重要的影响。C村的媒介化建设深度改变了村庄的发展路径和模式。在数字时代,媒介的一大显著作用便是赋予可见性,使客体得以被看见并成为社会生存的主体。在该意义上,C村的乡村振兴路径也在追求“被看见”:国家级共同缔造示范点使C村成为行政范围内的治理亮点,官方媒体的报道和曝光打造并延伸了村庄的空间可见范围,着力进行传统文化挖掘和旅游开发的经济发展模式使村庄获得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青睐。媒介作为一种社会力量和发展逻辑,制度性地影响了C村的经济发展模式。

在“可见性”逻辑下,C村积极推进村庄文化旅游业发展。一方面,在政府和市场主体的助力下,重新布局和规划村庄的空间建设,促进村容村貌的改观和人文环境建设,相继修缮家学展馆、露营基地、乡村餐厅等基础设施,使C村具备了一定的旅游资源;另一方面,村庄支持村民在政策帮扶下发展个体产业,促进村民的本地就业。C村现有油面坊、酒坊、民宿客栈等六类产业户。村庄还承接一定的行政接待和教育活动,迎接外界参观学习并成为县域小学生的研学基地。此类活动中的讲解等工作皆由本村人士,特别是女性承担。正是在村庄愈加可见和对外连接的过程中,村庄受到了外界的关注,进而在村庄发展资源的累积下实现了对女性的资源赋权,为其打开了经济参与的窗口。

C村女性在这一媒介制度化作用下主要存在两种就业形态。第一,作为个体产业户进行创业,如开设民宿、油面坊、拓印小店等。她们将生活场所改造成可进行生产的作坊,将商品销售给游客,进而完成完整的产业循环。第二,该村女性积极参与村庄的集体经济活动。如该村的研学基地为学生提供家学文化、拓印、陶艺、民俗表演、开笔礼、磨豆腐等六项体验活动,村里的女性在其中担任讲解员、表演者、领队等职务,以实现本地就业,获得经济收入。

如上文所述,村庄的媒介化发展一方面为女性建构了新的资源空间,她们在媒介技术所连接和生产的网络空间中进行短视频生产、视频直播、团购等多元数字劳动;另一方面,制度化地推动村庄发展逻辑的改变,带来了外界资源在村庄的落地和扎根,乡村女性因此获得了各种就业资源和发展机遇。在这两方面的作用下,随着乡村振兴的推进,村庄女性打破了自身的生活边界和资源困境,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经济生产和自身价值的生成,并在此基础上推动了更大范围的觉醒和主体性实践。

六、治理媒介化与村庄公共参与

媒介化不仅会形塑新的经济发展形态,还会对村庄的治理体系带来影响和变化。就本质而言,治理意指权力从国家向社会的转移,以单一政府为中心的管理体制向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协调机制转变。根据全球治理委员会的定义,治理是各种公共机构或个人作为共同体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或不同利益得以调和并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治理指向一种多元参与的、持续的、协调的互动过程。在该语境下,治理愈加需要媒介发挥作用并依赖媒介及其逻辑,媒介化治理便应运而生。如陈华明等所言,媒介化治理是指通过媒介发挥基础设施作用,以构建信息传递、关系连接与行动协同的社会网络系统。在C村,媒介化治理得到充分体现,媒介所倡导的主客体统一逻辑与当地共同缔造的“五共”理念深度交融,村庄借助媒介技术勾连多元治理主体,试图形成一个多元行动者权力与责任共担的社会治理生态。

一方面,村庄通过媒介推动村庄治理。C村建立起行政村、自然村、村民小组等各类主体的微信群,村民在这一线上共同体中关注并参与村庄日常治理事务。该村的微信群主要具有官方和民间两种用途:第一,在官方语境下,微信群成为传达政府文件和政策的发布平台,实现政策与村民的直接对接,减少既往层级传达模式下的信息损耗,实现村民与治理的紧密衔接;第二,微信群方便村民解决个人事务,村民可以针对日常需求在群中与相关负责人进行点对点的直接反馈。在此过程中,媒介化治理符合且满足了村庄的治理需要和村民的诉求表达,推动村庄事务从线下到线上的转移,由此提高了村庄治理的公共参与程度,女性成为这一过程中的受益者。尤为明显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微信群的作用,避免群消息叠加造成的信息遗漏,该村特意将村庄重新划分为三个片区并建立三个微信群,由此提高了微信群的信息传达效能,这充分体现了媒介对村庄治理的他律作用。

此外,微信群也是村民日常互动和联系的重要平台。在外村民可以通过虚拟连接实现“村庄在场”,留村村民也可以在微信群中了解外界情况。微信群成为女性了解村庄公共事务、参与村庄日常交流的重要平台,她们从过往的被动接受者转为积极的参与者。她们会在群内发送外界对村庄的评价文章、村庄的美好景色等信息,并参与对村庄相关事务的讨论,发表个人意见。她们也会基于媒介直接咨询和了解相关事务,提升参与主动权。如一名村庄女性在刷短视频时发现外地发送高龄老人养老金,而她的婆婆并没有该福利,她便主动咨询村庄工作人员并得到解答。在此意义上,媒介作为技术手段实现了治理逻辑与媒介逻辑的互嵌,勾连了村庄的多元主体,女性积极运用媒介来建构自己的公共参与渠道和参与方式,成为村庄治理的一支主体性力量。

另一方面,女性在村庄的媒介化趋势下更多地参与村庄公共文化建设。如上文所言,C村开始重视媒介“可见性”逻辑下的旅游业,村庄大力挖掘传统家学文化,开设家学展馆,承接县域小学生的研学活动,提供拓印、民俗表演等六项体验活动。在该过程中,村庄女性成为这一公共文化建设的主要力量。她们通过媒介学习讲解知识、语言表达和演出技巧,积累文化资本,担任讲解员、传统民俗讲学老师等职务,投身于村庄的文化建设之中。“我是家学展馆的讲解员,很多时候就在抖音上学一些历史故事、摘抄一些优美的句子,给小学生讲解的时候就有话说。”(F01)“我之前也不了解村里的历史典故,后来村里修了展馆,又来了很多人参观,我就慢慢参与到了展馆的一些活动中,才知道了我们村的历史和文化。”(F09)另外,该村女性积极参与文艺协会、民俗协会等各类自发组织的活动。她们自发通过网络视频学习歌舞表演,并在村庄定期举办的二十四节气晚会以及其他各类文艺活动中登台演出,主体性地表达自我并创造植根于本土的乡村文化。村庄还曾组织抖音培训班等活动,该村女性积极学习短视频拍摄、剪辑技巧,主动拍摄、上传有关村庄景色风貌的视频,有女性已积累上千名粉丝,成为村庄媒介文化形象的建构者。她们在文化参与中受到媒介的关注,接受官方新闻媒体的采访和报道,成为可见的媒介主体和村庄实实在在的缔造者。

如上文所言,该村女性在村庄治理的媒介化过程中通过微信、短视频等媒介获得了在村庄的参与空间,既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讨论,又投身于村庄公共文化建设之中,成为村庄治理的主体,推动乡村振兴和个人主体性发展。

七、讨论与反思

村庄女性的媒介化实践建构了她们新的生存空间和生活方式,推动她们在家庭、经济和公共参与等领域中的崭新实践。此外,媒介化作为一支独立的力量影响村庄的发展逻辑,在为村庄赋能的过程中为女性提供新的媒介资源和参与空间。在媒介化过程中,乡村女性在媒介所打造的虚拟空间中发挥和延伸想象力并进行实践,连接现实经验与虚拟自我,在广阔空间的穿梭游动中创造多元身份和收获自我认同,促进其主体性发展和生活变革。

但正如福柯所言,“权力是在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当中,是在人与人之间、人与组织之间发生的”,乡村女性的媒介化实践必然受到现实权力和秩序的影响。首先,C村的宗族性力量和父权秩序仍对女性有着一定的约束力,她们的直播行为有时会受到村庄舆论和家庭的干涉。其次,女性的公共事务参与还受到村庄“圈层化”传播体系的限制,村庄宗族圈的传统话语力量、行政化的治理结构都影响她们的公共参与空间。如村庄公共事务的深入讨论和推进并不会在微信群中进行,反而更依赖村庄舆论领袖和线下会议,微信群所建构的公共领域并不必然带来有效的公共参与。再次,她们的日常活动还极易受到消费主义的影响,有村民在媒介接触中迷恋高消费生活并有从事媒介作用下的灰色行业的风险。最后,她们的经济活动和个人发展还受到本地经济水平的限制,她们所开设的个人作坊难以扩大经营范围,村庄旅游空间仍高度依赖行政力量的资源引导。在中西部发展不充分的现实下,村庄女性往往因为要教育子女而回归家庭,在外务工的她们返乡成为全职妈妈,这也造就了当前中西部地区普遍的“一家三制”家际模式——青壮男性在外务工、年轻妇女负责陪读、老人在村务农。该过程与媒介化教育趋势密切相关,“之前在深圳上班,生孩子后不方便,小孩爸爸说反正你也赚不了多少钱,还是回老家带孩子吧,现在都很重视孩子教育,要多和老师联系,不能让孩子做留守儿童”(F16)。“孩子在外地上学压力大,没条件参与城市的竞争,就只好让孩子回老家上学。但现在孩子们玩手机的很多,天天打游戏,爷爷奶奶、老师都管不了,我就回家带孩子了”(F18)。“不出去上班家里压力大,出去上班又找不到能兼顾小孩的工作,镇上找不到合适的工作”(F16)。

在乡村社会中,我们可以同时看到前现代社会的传统痕迹和伦理约束、科层治理与市场经济等现代社会产物,以及媒介化这一所谓后现代的发展走向,乡村成为多重现代实践的交汇地。在这一复杂的行动场域中,媒介在村庄社会的作用发挥机制绝不是单向和线性的推动与加速,媒介在与村庄的深度融合中既释放了自身所蕴含的赋予信息话语权、降低沟通成本、促进社会连接和推动公共治理等技术潜能,又被村庄和社会场域中复杂现实所吞噬和再造。而村庄的媒介化既有建构性的一面又有制度化的一面,二者并不是非此即彼的二元关系,而是互为纠缠和深度交织。村庄女性的媒介化实践正是在这一复杂过程中迈步前行,她们性别关系的平等化、生活方式的现代化及个人的主体性发展必然与社会深层结构密切相关,受到社会发展和时代变迁的深刻影响。就此意义而言,乡村女性的主体性实践与现代化进程必然依赖社会的整体性进步,其推进程度与乡村振兴在家庭、经济、治理以及更为深刻的传统文化秩序等领域所推动的变革密切相关。乡村振兴关涉整个乡土文明的重塑与创新性发展,关涉人的全面解放和主体性发展。

 

备注:全文引用及参考文献从略

引用参考

韩佳良,张雪霖.乡村振兴视阈下农村女性的媒介化实践及其主体性发展研究——基于对H省C村的经验考察[J].传播创新研究,2024,(01):88-107+220-221.

作者简介

韩佳良,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领域为媒介社会学;

张雪霖,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武汉大学媒体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研究领域为媒介社会学、网络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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